交通微罪不舉 王國材表態「這2項」不應排除

王國材說,微罪擬不開放民眾檢舉,應排除「占用身障車位」及「不戴安全帽」。(圖:資料照)
王國材說,微罪擬不開放民眾檢舉,應排除「占用身障車位」及「不戴安全帽」。(圖:資料照)

交通部研議,違規罰款1200元以下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引發討論。交通部長王國材今(18)日表示,雖不開放檢舉,但民眾仍可打110報案請警察到場處理,對於外界建議「占用身障車位」及「不戴安全帽」不該排除民眾檢舉,他表示認同。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1200元以下10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包括:騎機車不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路口公車站牌併排臨停等10項。

王國材說明,這是交通環境整頓前的權宜措施,雖然列出10項排除民眾檢舉,但民眾仍可打110報案或110 APP報案請警方處理。

王國材同時指出,本月初公聽會時,外界建議有2個項目應不要排除民眾檢舉,其中1項是占用身障者車位,這個他認同;另1項是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交通部也認為不應排除民眾檢舉,這部分將由立委和立院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