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車夾傷旅客頻傳 交通部修法最重可吊扣駕照半年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路政司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8條,公共汽車駕駛人有注意乘客上下車安全的義務,為遏止客運車門夾傷旅害,未來可對司機記點或吊扣駕照3至6個月,新法預計下半年上路。

路政司指出,公共汽車車門夾傷乘客事件頻傳,為遏止客運車門夾傷旅害,立法委員請交通部研議對肇事駕駛課予違反運輸安全義務之行政裁罰懲處機制可行性。

交通部表示,經檢討後預告修法,為提升乘客安全,公車司機以後若沒有注意而造成乘客受傷,可記點3點,若導致重傷,則可吊扣駕照3至6個月,讓汽車、公車駕駛確認乘客安全下才能開車。(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