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研擬乘坐遊覽車繫帶

針對今年國五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後,搭乘大型客車後,是否需要乘客強制繫上安全帶又再次被大眾和立法委員討論,交通部昨(二十八)日上午表示,未來在行駛在國道或是快速道路時,全車的座位乘客需要強制繫上安全帶,但市區道路不強制,交通部會在未來邀請產官學相關單位和人進行討論,希望在三個月內預告法令,有望在今年七月底前完成修法。 交部路政司表示,對於是否要強制執行大客車的所有乘客上車就立刻繫上安全帶,交通部希望在七月底完成修法,未來修法通過後初期,是以勸導乘客為主,罰則的部分交通部還會在討論。 依照目前規定,只有在乘客搭乘大客車時,大客車的第一排及安全門附近第一排要繫上安全帶,其他並無強迫。 公總則表示,現今法令則訂依照道路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租賃車及計程車駕駛在開車前要提醒乘客繫上,若無提醒乘客則會裁罰駕駛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若駕駛有告知乘客,乘客沒繫則會處罰乘客,而非車輛駕駛人。 目前行駛一般道路未繫安全帶將罰一千五百元、國道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則是罰三千至六千元,未來會依照法規進行檢討不足的部分,交通部也表示,根據繫上安全帶這點,外界都有共識,交通部也已經搜集完成所有的法規,未來會加速立法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