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放寬840%爆爭議 學者籲容積屬公共財應謹慎

京華城改建案遭爆弊案爭端,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時任台北市長任內,通過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達840%引發爭議,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羈押禁見。不過容積獎勵到底該給多少?容積又該如何審議?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過去曾擔任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委員,今天(6日)受訪時提到,容積獎勵本身是一個好的制度,但好的制度到台灣來經常很容易歪樓,他指出,台灣各縣市政府近年空間規劃讓容積脫鉤加碼,各種「容積獎勵」名目浮濫,反而是一種傷害,容積獎勵機制其實要非常小心謹慎。

京華城原為唐榮鐵工廠機械廠,土地使用分區屬工業用地。威京集團1987年買下土地,要求更改土地用途。2001年,京華城建築案獲發使用執照,並興建為商業百貨,不過因經營不善,想要改建成商辦大樓,希望容積率從392%提高至560%,遭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回絕,京華城股東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也因容積獎勵給予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隨後柯文哲上任後,市府依監察院審核意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將京華城容積率擴大至560%;2021年,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不過因容積獎勵擴大至840%引發各界熱議。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的理由,也是認為京華城容積率超過560%違背法令,柯文哲卻執意為之,貫徹意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王价巨,曾於2016年7月到2019年6月間,擔任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委員;2019年3月到2021年2月間,則擔任台北市都委會委員,京華城容積率,也曾是他任都審委員處理的案件之一。他認為容積獎勵是屬於公共利益,政府對於都市計畫給予的獎勵機制,公共性及公益性必須足夠,才符合容積獎勵基本的精神,王价巨說:『(原音) 可是在台灣的問題,容積獎勵的制度卻遭到濫用,現在台灣各縣市政府都會利用各種名目給予獎勵,雖然說這個獎勵可能只有1%、2%或5%,但這個量累積起來很大,這個量會造成原本這個地方所設定的人口,可能會失控,人口數就會完全不一樣,原本人口數所對應到的公園綠地、學校的需求,就會沒辦法滿足,也會造成這個地方的生活品質的下跌』。

另外,針對容積獎勵機制,過去監察院曾於2010年糾正內政部,認為全台各縣市政府給予的容積獎勵太過浮濫,恐淪為建商炒作得利。王价巨也認同監察院糾正,不過他認為顯然各縣市政府及國土規劃署並未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王价巨說:『(原音) 看到現在容積獎勵給太浮濫,像是內湖為什麼塞車塞這麼嚴重,如果按照內湖基本的容積,不會開放量大到這種程度,整個區域都給都給這麼大的開發量,相反交通設施就會無法負荷,所以監察院糾正是有道理的,但各縣市或是國土署,顯然沒有去接住這個球。』

王价巨指出,台灣各縣市政府發展狀況不一,容積獎勵機制成為一個浮動機制,不過他強調,各縣市都要有都市開發或國土計畫,如果是重大的土地開發或都市規劃,國土署都應該要掌握,國土署也應該有完整機制去掌握地區容積獎勵,不應無限制的開放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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