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超過560%都不合法?醫批監察院誤導:高雄市府為何就能量身定制
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風暴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晚間6時33分被囚車解送到台北看守所。對此,醫師蘇偉碩7日於臉書發文直指,若要救柯文哲與台灣的民主法治,應仔細糾錯監察院調查報告,並研究高雄市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書,當中的容積獎勵要點是否涉及違法。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案,將重點聚焦於柯文哲主政的台北市政府,核定京華城獎勵容積率達法定上限20%,是否涉及圖利、收賄。不過,北院5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的理由書中,提及柯文哲明知超過560%容積率予京華城違背法令,致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獲不法利益200億餘元;等同認定京華城容積率從560%到840%間,獲得20%獎勵容積率,及30%移轉容積率均涉不法。
對此,蘇偉碩7日透過臉書指出,此次羈押柯文哲最主要的理由之一,是引用監察院糾正報告,認定京華城的法定容積率上限只有560%,所以超過的容積都是不法容積,換算不法利益為200億元,但這個錯誤非常離譜。法定容積率的用語很容易讓只看法條,沒精研過都市計畫法規的人士錯誤解釋為法定上限,因此高雄市的細部計畫也已把「法定容積」改為「基準容積」,以減少誤會。
批檢院「拿雞毛當令箭」 蘇偉碩:台北不行,高雄可以?
蘇偉碩續指,監察院錯誤認為細部計畫「不可以」在個案訂定「特定」的容積獎勵,並引用內政部的「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條,說細部計畫關於容積率的訂定,不可以逾越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的規定,但這也是誤讀誤導,檢察官和法院就拿這根「雞毛」當「令箭」,押了柯文哲。
蘇偉碩說明,該原則性規定本來只限制各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在細部計畫,各土地分區的法定容積,要以《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的各分區「法定」容積率為上限。問題是這個法定上限根本不是「法定」,是各縣市政府的行政規定,且內政部的審議原則,也沒有規定各縣市政府「不可以」在細部計畫中「自行規定」各式各樣的「容積獎勵」辦法。
蘇偉碩質疑,依照高雄市政府的案例,為何高雄市政府可以在細部計畫的土地分區使用要點,說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但監察院問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人員時,對方也回答容積獎勵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就不可以?
蘇偉碩直言,這個問題很深,都市計畫的第一線人員現在都不敢跳出來說明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做,那就請高雄市政府出面說明,為何高雄市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的細部計畫可以「量身定制」的訂定容積獎勵辦法。「真理越辯越明,希望高雄市政府出面反駁,讓我們可以從高雄市政府的反駁中進一步探求真相與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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