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延燒】前北市都委:京華城案6年審議有明顯爭議 不該以「不知道」帶過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
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到北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昨(2日)裁定無保請回,理由是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沒清楚說明羈押要件,檢方將提出抗告。不過曾任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的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曾光宗直言,京華城案耗費6年審議,期間包括他在內,都有都委持反對意見,代表此案存在爭議,政治人物不該以「不知道」就一語帶過。

曾光宗今(3日)在臉書寫下長文「京華城案之我見」,以曾審議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的前北市都委身分,分享追究法律責任外,本案帶給他的5個省思。

曾光宗表示,他自2017年起受聘擔任北市都委4年,任內出席過4次會議,除了初次不熟悉京華城案沒有表示意見,後續3次會議他都基於專業判斷,認為京華城的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故均提出反對意見。

歷經多年,京華城案在議員監督下沒有掩埋歷史、偷渡成功,曾光宗認為,相較於媒體大多聚焦政治人物,他認為此案對於民眾而言,反而是個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對建立公民社會有極大教育意義。

前北市都委會委員曾光宗教授認為,京華城案耗費6年審議存在明顯爭議,後續究責,政治人物不該以「不知道」就一語帶過。(本刊資料照)
前北市都委會委員曾光宗教授認為,京華城案耗費6年審議存在明顯爭議,後續究責,政治人物不該以「不知道」就一語帶過。(本刊資料照)

首先曾光宗認為,政治人物須能明辨是非,尤其京華城案涉及龐大利益且歷經6年審議,期間皆有都委表示反對,代表此案有爭議,主事者不該以「不知道」一語帶過,更必須傾聽與了解反對的理由及因果得失,明顯是在指柯文哲。

而主管機關都發局也該秉持專業立場與判斷,不該將不合法的案子直送都委會陷委員於不義,更不該替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民間財團逐利天經地義,但用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為那屬於公共財,是全體市民所共有。

對於都委會委員而言,應秉持第三方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提案,適時地勇敢表達反對,更需留意在重要審議會議中,沒有發言或發言內容含蓄糊,最後可能被機關視為「同意」。

容積獎勵機制檢討則是最重要的一點,曾光宗表示容積獎勵原本立意良善,但牽涉利益引發的爭議也因機制而起,不僅台北市,其他縣市也都有浮濫問題甚至弊端,衍生後果由全民買單。曾光宗盼藉京華城一案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有賴於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及執行面予以檢討修正,以減少弊端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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