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沈慶京涉行賄 不服延長羈押提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請延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沈慶京涉行賄罪嫌重大,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台北地院今天表示,收到沈慶京抗告狀,將送交高院。

京華城案  北院下午召開沈慶京延押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2日聲請延押國民黨台北 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地方法院 訂於23日下午召開延押庭,並於上午提訊在押的沈慶 京,圖為沈慶京坐著輪椅現身北院。 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3年10月23日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請延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台北地院5日表示,收到沈慶京抗告狀,將送交高院。(中央社資料照)

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的偵查卷宗後,依沈慶京供述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可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沈慶京與同案被告間之前有串供事實,且有政治獻金的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沈慶京、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而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法官審酌比例原則,認定沈慶京的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的必要,而且此件還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分析調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的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有必要。

北院10月29日認定檢察官聲請對沈慶京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有理由,予以裁准,可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8月底起展開搜索、約談行動,陸續聲請羈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沈慶京、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獲准;由於沈慶京的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

檢方指出,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現任職威京集團,而沈慶京擔任此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獲悉的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的共犯尚未到案,若未延長羈押沈慶京,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驟升,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