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議會小組結束了!「直指柯文哲5大缺失」 報告應移送監察院

京華城工地為於台北市八德路與市民大道,鄰近大安區、信義計畫區。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京華城工地為於台北市八德路與市民大道,鄰近大安區、信義計畫區。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京華城容積弊案廉檢仍持續偵辦中,已有21名被告、7人羈押中。而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調查小組昨(9/30)進行最後一次會議,給出5大結論、8大建議,更批此案堪比「特權特快車」,建議北市府應提早成立專案小組,另建議此案應移送監察院,調查決策首長是否有涉及違法濫權,並重新調查「民國一○六年監察院關於容積率審核意見」是否合宜。

為調查京華城容積自392%暴增至840%京華城議會調查小組自4月組成,5月調查正式啟動,曾調閱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等相關公文資料,也曾請時任副市長彭振聲等案件相關人說明,5個月內共召開11次會議,昨日上午進行最後一次會議,並透過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共有5大結論與8大建議。

調查小組成員、社民黨市議員苗博雅說明,這次調查主要範圍在「相關人員自創容積獎勵的行政違失的刑事責任、法律責任」,應交由司法程序判斷。

苗博雅分享,5大結論分別是:

1. 柯文哲知台北市府與京華城在打行政訴訟,仍交辦市府訴訟策略相反的行為,以及裁示都發局協助提案到都委會研議

2. 柯文哲指派副市長、都委會主席彭振聲擔任京華城PM,也就是球員兼裁判

3. 京華城非急需都更的老舊建築,但市府卻自創容積獎勵,助財團獲利恐達200億元,違反對價性與公益性

4. 京華城改建不適用都更獎勵,北市府卻未善盡把關,核予都更

5. 行政法庭駁回京華城樓板面積訴求,卻仍取得市府量身打造的高額容積獎勵,財團特權莫此為甚

苗博雅認為,結論第一點是京華城弊案爭議的根本原因,京華城改建不適用都更案,京華城也不願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申請容積獎勵,在這狀況下,柯文哲竟指使機關研議自創容獎案,再讓市府級長官核定公告細部都市計畫生效,幫助京華城取得市府「準用都更」許可,整個歷程可說是為財團打造「特權特快車」,並破壞都發局及都委會的客觀,違反公正性,與適法性疑義。

召集人、國民黨市議員游淑慧指出,京華城案很複雜且歷經多年,調查小組共提出8大建議。

1. 北市府行政訴訟案件尚未結束前,首長不宜介入干預,或交辦處理

2. 建議市府須訂定明確「提審都委會案件流程標準」,避免再發生長官交辦、民代陳情等事件發生,而跳過應有評估程序

3. 要求北市府1個月內依循法源,呈送「京華城案是否過度擴張行政裁量權」、「都委會權限」2項法制研議至議會

4. 由於北市府未來可能面對京華城容積追討問題,建議提早組成專案小組,提交議會報告

5. 針對都委會研議權和審議權被混合濫用,建議日後都委會不應協助私人投資開發個案進行研議

6. 專案小組將會議逐字稿送交檢廉專案小組,建議移送監察院調查「決策首長是否有涉及違法濫權」,並建議重新調查「民國106年監察院關於容積率審核意見」是否合宜

7. 京華城業者及相關人士多次到北市府拜會,而官員竟沒有廉政登錄,建議檢討北市府政風處檢討並落實,且公務人員不得濫用便箋交辦制度

8. 本案引發市民對於一般都更困難,財團卻容易取得容獎的相對不平感,建請北市府重新檢討基準容積或容獎如何真正落實和加速都更。

調查小組成員、民眾黨議員陳宥丞對此則說,北市府依法接受人民及議員陳情,轉送程序也合法,也經過都委會研議才准予都更。

他認為,柯文哲從來沒有下達任何指示、任何交辦,也未曾參與京華城容獎審議過程,按照都發局簽呈建議予以決行並轉送公展,並經過都委會共識決給予20%容積獎勵,相信柯文哲一切依法行事。另外,京華城案已進入司法偵查,認為所有泛政治化不實指控抹黑都不可取。

游淑慧表示,調查小組報告第一次創設「不同意見書」,由組員、民眾黨議員陳宥丞出具,由於京華城案敏感且複雜,很難取得共識決,對此,調查小組予以尊重。

調查小組成員、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趙怡翔、曾獻瑩、洪健益則聯合說明,專案小組提出報告無關政黨鬥爭,也沒有任何立場之分,他們認為,柯文哲自上任後,北市府核准京華城案恐有圖利問題,希望透過新市政,檢調與監察院能重啟調查有無違法,還給當地居民應有權利。

針對調查小組給予5結論8建議,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不管京華城後續處已停工,或是容積代金方式等可能狀況,已經都發局研議因應方案,現在市府最重要的是配合檢調調查,盡速釐清事實,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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