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北檢聲請延押柯文哲、彭振聲 對祕書許芷瑜發布通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天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延押聲請書已於上午送交北院。此外,檢方並對出境到日本的柯文哲祕書許芷瑜發布通緝。
台北地院訂於10月29日由柯文哲辯護人閱卷、10月31日下午開延押庭。另訂10日28日上午9時提在押的彭振聲開閱卷庭,確認限閱的範圍及方式後,下午2時開羈押訊問庭,若閱卷提早於上午結束,則於上午開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年8月底發動數波搜索約談,已聲押柯文哲、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7人獲准。
北檢指出,柯文哲於9月5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個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月1日(拒絕到庭)、16日訊問柯文哲,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的行使。
北檢表示,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的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檢察官考量柯文哲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的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沒有予以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另外,北檢指出,彭振聲經法院裁定羈押2個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3日、4日、10日、12日、20日、25日、10月4日、9日、11日、16日、17日、23日訊問彭振聲,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之行使。
北檢表示,彭振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第6條之1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事實,又其與共犯間的供述不一致,且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證人尚未傳喚到庭,亦足證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致案情隱晦難明,無法有效追訴。
另外,柯文哲祕書許芷瑜於8月29日出境至日本後,迄未返國,經檢察官曾透過許芷瑜友人策動並呼籲其返國說明案情,亦無所得,足認其有逃亡或藏匿的事實,檢察官已於今天發布通緝,並依護照條例規定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護照,並註銷。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關於北檢聲請延押被告柯文哲、彭振聲部分,北院將分別由原先裁定羈押的值班法官審理是否同意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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