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問題台灣評比高? 勞團:名不符實

美國國務院年度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 TIP report)於當地時間(15)日正式公布,儘管台灣被評比為第一級(Tier 1)看似人口販運問題並不嚴重,但不少人權團體卻指出,台灣「名不符實」。且美方去年第二度將台灣遠洋漁獲列為「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臺灣政府立即對症下藥,透過修法、加強執法與正式納入民間參與,解決遠洋漁業中的人口販運問題。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去年,綠色和平發布《黑腥企業── 鮪魚罐頭的騙局》調查報告,揭露疑似涉及非法漁業(illegal, up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簡稱 IUU)與強迫勞動的水產品,藉由臺灣企業豐群水產的供應鏈出口至美國市場。但是,今年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未能如實反映漁工在臺灣漁船上遭遇的剝削與不平等待遇,也要正告臺灣政府千萬不要以此自滿,必須從遠洋漁業的源頭及整條供應鏈預防人口販運,立法要求臺灣水產企業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非法漁業與強迫勞動不再發生,避免再有血汗海鮮銷到海外。」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嚴正呼籲臺灣政府不應因被列為《人口販運問題報告》的第一級而竊喜,應更積極解決勞力剝削與人口販運等問題、採取美國優先建議的改進措施,並與臺灣與國際公民團體共同研擬具體可行的改進方案,讓許多嚴重的強迫勞動與人口販運案件消失於臺灣社會中。​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表示:由台灣人投資經營的兩艘權宜船Nata 2 與 Shang Fu 在 2022 年遭納米比亞政府以違法捕撈及人口販運遭到扣留,顯示政府在權宜船管理上的嚴重缺失,難以防範人口販運。臺灣政府應儘速將遠洋漁工和家戶移工納入勞動基準法,並依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公平聘僱原則修法,規範一切聘僱相關費用由僱主支付,落實薪資直接給付,且開放移工自由轉換,另應加強對權宜船的規範與要求漁船提供船上 WIFI,確保漁工通訊與集會結社自由。」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強調:「臺灣政府的目標應該是要打擊人口販運,終止奴役案件,執法人員也應以保護被害人為重,這才是他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然而,政府在反剝削行動計畫中所卻是以維持在美國《人口販運問題報告》的第一級為目標,甚至訂定獎懲辦法,完全是劃錯重點。」

人權團體強調,拜登政府去年簽署打擊 IUU漁撈行為。與強迫勞動國家安全備忘錄,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宣布將發展打擊強迫勞動的貿易策略,涉及強迫勞動的企業都可能面臨制裁或經濟損失。臺灣政府若沒有加速改革,恐將面臨更大的經濟損失與聲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