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海外律師代理涉港國安法案需特首證明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香港特首李家超阻止外國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權力,推翻了香港高等法院此前的裁定。此舉可能進一步加劇人們對香港司法獨立的擔憂。

長期以來,香港檢方和辯方均可聘用外國律師,這是該地法治傳統的一部分。

此次釋法源於香港高等法院早前批准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歐文(Tim Owen)為其涉及的《港區國安法》案件辯護。香港律政司上訴失敗後,李家超於11月28日宣布向北京中央提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李家超提到,目前無方法排除在港外籍律師受外國勢力影響的風險。

黎智英案辯護方透露,歐文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目前遭到入境處擱置。

批評人士說,北京對這一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法律案件的干預,破壞了香港的司法獨立。香港終審法院的三名高級法官組成的裁決小組於 11 月駁回了香港政府阻止歐文代表黎智英出庭的提議。隨後,香港律政司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延後審理以待人大常委會釋法,獲得高等法院批准。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星期五(12月30日)在北京閉幕,根據會議發布的釋法內容,不具有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應當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釋法認為,如果香港法院沒有向特首提出並取得相關證明書,香港國安委應當根據《國安法》第14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對該情況和問題作出相關判斷和決定。

釋法還確認,香港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具有執法效力。

李家超在周五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稱提請人大釋法是針對有關國家安全的案件,"涉及範圍很窄"。他說,有關不涉及國安法的案件,歡迎海外律師在得到許可的情況下參與本地法律工作。

形同設立政法委

法律學者黎恩灝(Eric Lai)在推特上表示,該釋法"為香港創建了一個事實上的政法委"。他指出,當行政部門可以推翻法院的決定而不受司法審查的時候,司法獨立就消失了。

黎智英已被拘留將近兩年,根據香港實施的《國安法》,他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罪名包括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現年74歲的黎智英是香港知名的民主運動人士之一。去年8月,他與壹傳媒的6名前主管,被指控"密謀與外國勢力勾結"違反國安法,目前黎智英已遭羈押21個月,此案原定於今年12月1日開審。去年,香港官方在根據新的安全法凍結其資金後,黎智英創辦的《蘋果日報》宣布關閉。

(路透社、香港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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