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劈2男傳鹹濕訊息「香蕉先舔再吃謝招待」!尪怒告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人夫,被其他男子提醒「老婆在外養小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人夫,被其他男子提醒「老婆在外養小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鄭姓女子因與兩名男子頻繁傳送露骨簡訊,遭其丈夫發現後怒告上法院。雙方於2016年結婚並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但在2021年間,郭男覺得夫妻間感情逐漸疏遠,檢查妻子的手機後發現她經常利用通訊軟體Messenger與兩名男子曖昧互動,簡訊內容包括「那天抱一下感覺有回來」、「有一根香蕉,我看到了之後超愛」等露骨語句,最終導致兩人爆發爭吵並離婚。法院審理後,判決鄭女須賠償郭男20萬元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鄭男和鄭女於2016年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2021年間,郭男突收到不認識的陳姓男子傳給他臉書訊息,指稱鄭女在外養小王,要他多加留意。郭男拿訊息向妻子探詢,對方坦承與前男友仍持續連絡,但放低姿態寫下道歉信,為了家庭,郭男選擇了原諒。

怎料事後郭男又接到不認識的賴姓男子,傳訊息告誡他,這次親眼見到妻子與其他男子頻繁聯絡,並互傳曖昧簡訊,如「那天抱一下感覺有回來」、「觸電的感覺」、「上樓梯你碰了我腰一下,其實我當下真的有觸電的感覺」以及「你昨天有親我額頭,我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等。

此外,還有更露骨的語句如「我直接不穿」、「有一根香蕉,我看到了之後超愛。先舔了一下吃幾口,再喝個水,完食謝謝招待」。這些簡訊讓郭男覺得「綠光罩頂」,憤而提告鄭女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

審理過程中,鄭女辯稱這些對話紀錄是郭男未經同意,私自查看她的手機並翻拍的,屬於妨害秘密行為,無證據能力。她還表示,夫妻兩人在長期價值觀不同、溝通不良的情況下,已在離婚程序中約定由她負擔大部分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並放棄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認為已經付出相當財產代價,不應該再賠償。

一審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鄭姓女子應賠償郭男20萬元,雙方不滿提起上訴。全案上訴後,二審經法院駁回,認為並無過高或不適當的情況,維持賠償20萬元的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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