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夜店喝醉!醒來在「摩鐵」怒控性侵 法官判男無罪

圖/TVBS
圖/TVBS

台中有名人妻,丈夫在夜店工作,今(2023)年初被帶往夜店包廂,認識陳男和其他友人,不過人妻指控在包廂喝醉後,便被陳男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對此,陳男否認,強調兩人是合意性交,且證人也指出該名人妻和陳男玩得很火熱,調閱夜店監視器發現,沒有留下證據,法院一審認定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人妻事後告陳男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人妻事後告陳男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友人在今(2023)年初到台中市南屯區夜店喝酒,席間認識一名人妻,陳男和人妻兩人打得火熱,被友人目擊人妻坐陳男大腿,親吻、擁抱,狀似親密,隨後陳與人妻約到汽車旅館。

人妻事後指控陳男性侵,稱自己進包廂後,不斷被敬酒喝醉失去意識,後來丈夫撥電話才驚醒,發現自己人在汽車旅館,全身衣物散落一地,身旁還有陌生男子,後來回夜店找丈夫,調閱監視器,卻發現沒有監視器檔案留存。

陳男在法院上否認涉案,強調不知該人妻已婚,雙方也是合意性交。

法官認定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示意圖,與此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法官認定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示意圖,與此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地院審理後,根據證人說詞和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看出人妻抵達汽車旅館時,可以自行下車、站立、步行至房間,爬樓梯上樓。

法官指出夜店監視器沒有留存相關證據,但當時夜店包廂內的證人都稱陳男和人妻打得火熱,有互相親吻、擁抱的舉動,難以認定女子在汽車旅館有意識不清遭性侵狀況,認為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更多 TVBS 報導
台中烏日六車連環撞 大貨車疑剎車失靈失控追撞開上分隔島
高警值勤「口渴」閃警示燈違停買飲料 遭民眾檢舉被罰了
有片/北市賓士車沒打燈就鬼切 撞機車害女騎士噴飛「滑車底」
婦人加「投資群組」秒賺1萬 狂撒1500萬元卻全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