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草案納單身、同性伴侶 代理孕母1前提下也解禁

衛福部國健署今年召開2場人工生殖法公聽會後,終於在今(5/14)日正式預告「人工生殖法草案」,不僅開放較無爭議的同性伴侶、單身人工生殖合法,較無共識的代理孕母也在適用範圍內,即日起預告至7月13日,目標在今年底送入行政院。

自從台灣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後,各界不斷出現開放未婚女性及同性配偶施行人工生殖,經過20幾次的專家會議及國健署今年2月27日及3月28日舉行2場公聽會後,國健署今日終於正式預告「人工生殖法草案」。

據國健署本次公布草案,將現行人工生殖法僅針對3對象,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之權益保障,擴大成5族群,人工生殖子女、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受術未婚女性及捐贈人之權益。

且為避免出現商業行為,修法草案第二十七條也明定「代理孕母之代孕,以無償為之。代孕契約,不得約定本條所定費用以外之任何報酬、費用或其他利益。」因為代孕應為利他之助人行為,而非賺錢 之 商業工作,因此,為避免形成不必要之金錢誘因, 規定代理孕母須為無償。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將按照既定的修法程序進行,目前是預告階段,有60天預告期,主要是蒐集外界相關意見,交由衛福部討論是否再進一步修正調整,然後送行政院審定,最後才進入立法院的立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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