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法仍無果 單身受孕、代理孕母有望開放?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4)日上午審查《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皆以改善台灣少子女化為由提出草案,共有8個版本,期望鬆綁人工生育規範,反而行政院尚未提出草案。

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因為法條還在內部討論中,針對較有爭議的「代理孕母」,仍有倫理、法律及兒童權益等問題需解決;也建議召開多場公聽會,謹慎研擬修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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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人工生殖法》規範?

根據《人工生殖法》,「人工生殖」是指利用生殖醫學協助,以非性交的人工方法達到受孕生育目的之技術,而法規是為了保障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和捐贈人的權益。

依照現行法規,需符合4項要件才能進行人工生殖,包含:

1.有婚姻關係存在。

2.夫妻其中一方罹患不孕症,或主管機關公告的重大遺傳性疾病。

3.異性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的生殖細胞,不需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

4.經檢查及評估生理、心理狀況與病史等,確認適合接受人工生殖。

爭議點1:單身者及女同志配偶可先修法適用?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目前單身者及女同志配偶進行人工生殖違法,只能冒著極大醫療風險到海外尋求代孕,耗費數百萬台幣,還可能遭到海外生殖機構仲介詐騙。

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修改「僅夫妻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此一歧視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之規定與「開放代理孕母」,是2項可分開處理的修法議題,應優先完成前項的修法,也就是讓單身女性與女同志配偶有使用人工生殖的權利。

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三大同志團體也發表聯合聲明,呼籲不同的生育不平等議題應個別處理。

聲明指出,單身女性的生育自主權早在《人工生殖法》立法時就已有討論,卻未被納入;在同婚通過後,符合現行法規要件的女同志配偶,也一直被排除在法律適用範圍之外。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也期盼,在性傾向平等的基礎上,儘速開放女同志配偶與單身者使用借精技術。

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回應,單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相對之下確實較無社會爭議。但管制措施方面仍有討論空間,例如不想結婚但有固定伴侶者,想進行人工生殖時,將不會是匿名捐精,而必須是那位固定伴侶等規範細節。

爭議點2:是否開放代理孕母?

婦女新知反對倉促審查,指出目前排審的4個草案,看不出有任何制度設計,以避免代孕者遭受剝削。

伴侶盟主張,《人工生殖法》應取消婚姻狀態的限制,因為不論婚姻狀態、性別、性傾向、族群,皆應享有平等生育、近用生殖科技的權利。但代孕制度涉及對第三人的權益影響,所以須在確保制度公平、友善、且可信賴的前提下,朝開放的方向研議。

同志團體樂見立院針對法案提出新進度,但認為代孕制度的討論已延續多年,多數討論卻未納入同志社群的生育需求,讓男同志家庭仍難以擁有自己的孩子。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黎璿萍日前則指出,商業化代孕有競爭上的關係,在高額經濟誘因之下,可能會侵犯到代孕者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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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擔心子宮物化,缺陷兒可能被棄養也是一大問題。泰國就曾出現一對澳洲父母遺棄罹患唐氏症及先天性心臟病的男嬰,而後由代理孕母扶養的事件。

爭議點3:修法可解決少子女化危機?

婦女新知表示,此次多版本草案皆以少子女化為由提出修法,然而,少子女化的對策不可能迴避女性身體自主權與性別平等議題,也不能以父權體制中傳宗接代的願望為動力,建立在剝削代理孕母的制度上。

伴侶盟則認為,開放人工生殖不應被樂觀視為解決少子女化的萬靈丹,低薪高工時的勞動型態、昂貴且欠缺彈性的育兒服務,造成民眾的工作與家庭照顧難以平衡,才是嚴重少子女化的主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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