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太極門案揭露官員結構性貪腐

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太極門案揭露官員結構性貪腐
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太極門案揭露官員結構性貪腐

【記者晨曦/台北報導】

2020年8月21日太極門土地遭行政執行署與國稅局聯手違法拍賣,迄今滿兩週年,是台灣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WPN全民公審》線上直播節目,以「台灣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貪腐官員強搶民產」為題,羅列出太極門案中,財政部、國稅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等政府官員,26年來為圖獎金聯手濫權,計劃性強搶民產的結構性貪腐真相,除向政府催討遲來的正義,也對即將於8月底舉辦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打臉政府官員掩飾太平的意圖。

台灣為展現高度廉潔承諾及接軌國際,2015年制定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將公約國內法化,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倪伯煌表示,依照公約精神,政府有責任建立風險管理及內控制度,防止貪腐發生,並應主動偵察貪腐行為的發生,及對貪腐行為給予法律懲處。但在太極門案中多位濫權違法官員,政府卻未落實反貪腐精神予以懲戒,等同是變相鼓勵官員貪腐。如太極門案始作俑者檢察官侯寬仁,未對犯罪事實與證據進行調查,就濫權起訴,並找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開出天價稅單。即便被監察院調查有8大違法,法務部卻未懲處,還讓侯寬仁擔任以反貪腐為主要業務的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如今再高升擔任法醫研究所所長。

前台北國稅局局長張盛和,調查敬師禮性質的函查表,明明有206份稱贈與,卻不實登載只有9人稱是贈與,還隱匿回函證據,及為了搶績效,用立可白竄改公文日期,將強制執行日期提前,搶奪人民財產,之後就升任財政部次長、財政部部長。另一位曾任台北國稅局局長的凌忠嫄,更謊稱函查表回函全部都說敬師禮為對價關係,沒有人稱贈與。之後即升任國庫署署長,不具金融專業背景的她現在是彰銀董事長,坐領高薪。

倪伯煌表示,貪腐的動機來自誘因、環境與行為合理化。財政部主要業務之一在負責租稅徵收,而行政執行署主要業務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工作,收取欠稅欠費案件,這些都與人民的財產權息息相關,因為領取編列的獎金所產生的貪腐,往往就會侵害人民的財產權,是非常嚴重的問題,須正視及解決。他指出,張盛和竄改公文日期當時,就已知太極門正在辦理擔保事宜,仍硬將案件移送強制執行。對於6個年度的稅單,國稅局已將五個年度更正為零,卻獨留1992年度稅單當作補習班學費收入進行課稅,國稅局事後也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仍未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他認為,政府在稅捐徵收方面未做好風險控管及內控制度,應依《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規定,檢討法令及行政措施。至於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也明知太極門為冤案,未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規定停止執行,更無視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於2019年發公文下令要求新竹分署積極進行太極門案件拍賣程序。在短短不到1個半月就完成強行拍賣,更被踢爆在拍賣進行前半年(2020年3月2日)新竹分署已向士林分署搶分績效,在在證明稅務獎勵金與執行獎金制度,造成貪腐的發生。

倪伯煌嚴正表示,太極門案是由一群官員濫用職權所製造出來的冤案,加上沒有有效救濟制度及除錯機制,使太極門師徒遭到迫害長達26年,所以太極門案件的平反,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政府應歸還太極門被收歸國有的修行聖地,並藉由太極門案件,檢討政府法稅制度及措施,進行改革,成為真正民主法治的國家。

辰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蔣瑞琴表示,太極門稅單是因假證人假證據才產生,後因中區國稅局隱匿函查表證據,並偽造文書謊稱只有五人說是贈與,才造成法院枉法裁判,2007年移送強制執行後,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官員進行計劃性的強搶民產,她提出實證:

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明知執行名義明顯錯誤,2010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決議撤回違法強制執行,並允諾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之後中區國稅局兩度發函函請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依法停止執行,卻遭拒絕。身為執行機關竟不聽移送機關請求仍一意孤行,令人匪夷所思。遭查封的不動產為太極門弟子修行使用,屬於禮拜所用之物,依公政公約第18條對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及第22號一般性意見,我國《強制執行法》第53條及第113條規定,不得查封,但新竹分署卻公然違法查封,甚至進行拍賣。蔣瑞琴指出,台北分署明知扣押的財產已遠遠超過稅額,竟在2012年12月22日將與太極門運作息息相關的名稱、門徽、歌曲、神氣娃娃等圖像創作,移送鑑價,企圖進行拍賣,羞辱太極門師徒,經弟子緊急陳情後才暫緩此部分執行。

而2019年1月31日林慶宗上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署長後,不到二個月時間,即要求積極進行拍賣程序,並指示協調國稅局在無人應買時聲明承受,並指示新竹分署囑託士林分署及高雄分署,就各該分署轄內掌門人之不動產進行查封拍賣程序。太極門弟子對超額查封提出異議,遭林慶宗拒絕,繼續違法執行。蔣瑞琴指出,其間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跟副署長陳盈錦,有計劃的多次操作媒體,散佈執行金額等相關消息,刊載起訴書無中生有的養小鬼,再次傷害太極門上萬家庭的名譽,意圖製造逃漏稅假象。四次媒體報導的時間均與執行程序緊密接合。她提到,2020年8月21日二拍流標,行政執行署違法讓國稅局承受太極門的修行聖地,不給當事人陳述意見,就把土地的權利移轉證書發給國稅局,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反對聲浪,許多專家學者站出來批評行政執行署。此時陳盈錦再次利用媒體說謊,指稱行政執行署只是執行機關,無任何權力,意即要太極門去找國稅局就好。蔣瑞琴指出,《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明文規定: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明知執行名義是錯的,應停未停,屬怠於執行職務,應負國家賠償之責。

這些官員為何不惜違法也要聯手拍賣太極門土地?蔣瑞琴表示,由於冤案一開始就是以司法及稅務手段進行的政治整肅,在此結構性犯罪過程中出力者,自然會獲得犒賞,官員定使命必達。當初黑函檢舉者,可獲得罰鍰的20%,預估約626萬元的檢舉獎金。而財政部、國稅局、行政執行署等相關人員,均有編列的團體與個人績效獎金可領。除了侯寬仁、張盛和、凌忠嫄一路高升,主導執行的行政執行署官員,署長林慶宗在今年(2022年)四月遴任檢察長時被大力推薦,差一點入圍;在拍賣過程中一再受訪的副署長陳盈錦,今年被選派接掌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成為史上首位從一審直接派檢察長的檢察官;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則在2021年調任台北分署主任執行官。

蔣瑞琴指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19條規定的「濫用職權」,是指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而作為或不作為,以為其本人、其他人員或實體獲得不正當利益。所謂的不正當利益,包括金錢的利益及官位的升遷。在太極門冤案中,侯寬仁一手主導,製造冤案;國稅局應撤銷稅單而不撤銷;執行署應該停止執行而不停止,這些違反法律的作為或不作為,換來個人不斷升官或爽領獎金,符合反貪腐公約「濫用職權」的定義,證明台灣存在非常嚴重的結構性貪腐。

蔣瑞琴表示,太極門自始沒有欠稅,26年來卻持續遭受國家暴力霸凌。掌門人一塊、一塊買下來做為道場預定地的土地及房屋,因遭受禁止處分、查封,導致荒廢頹圮,而整個執行程序中,充斥著重複禁止處分、違法查封、拍賣通知未合法送達、已逾執行期間還被違法執行等等重大違法,都是結構性的犯罪、結構性的貪腐所導致。

圖:《WPN全民公審》以「台灣人權史上最黑暗的一天貪腐官員強搶民產」揭露在太極門案中,政府官員結構性、計畫性的違法濫權行為,符合反貪腐公約「濫用職權」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