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發表外籍漁工專案報告 陳菊:人權是漁業永續發展核心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舉行「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張薷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舉行「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張薷攝)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舉行「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以監察院6件外籍漁工調查報告為基礎,深入探究外籍漁工人權問題,盼逐步改善能與國際接軌。人權會主委陳菊表示,人權是漁業永續發展的核心,台灣必須接軌國際標準,讓台灣漁業永續發展。

陳菊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已經舉辦了多場履勘與座談,包括前往高雄前鎮漁港及宜蘭南方澳漁港履勘,並在當地舉辦產官學座談會。另外針對勞動條件、權宜船及仲介管理、強迫勞動等議題,邀集有關行政機關、NGO進行座談交流。上述6件外籍漁工調查案件,經過監察院糾正後,已移至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專案進行溝通與協作,行政院也在持續改善中。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人權會提出的外籍漁工專案報告,透過公私協力、跨部會的方法,面對解決嚴峻的人權挑戰,今晚就會召集相關部會,針對政府將提出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可納入專案報告的部分進行討論。

監委兼人權會委員王幼玲、紀惠容以及監委王美玉分別發表專案成果報告;王幼玲表示,建議行政院檢視國際勞工組織(ILO)C188《漁業工作公約》,拉近現行制度與勞動基準法及C188公約的規範落差,特別是,在加強社會保險保障、職業災害保護及基本安全訓練等層面,逐步提升外籍漁工勞動條件,有效促進平等權的實現。

王美玉呼籲,透過強化國際合作,就權宜船上的勞動人權,建立檢查法制,並加強管理及評鑑制度,有效監督仲介機構,逐步推動漁工薪水直匯機制,以避免遭仲介雙重剝削,改變臺灣被批評侵害漁工人權的國際形象。

紀惠容指出,漁工人權涉及主管海陸事務多個權責機關,有必要建立跨機關聯合查緝平台,明確分工,並釐清勞資爭議與勞動剝削之界線;事故發生時,第一線人員必須能迅速辨識是否為強迫勞動案件,以利即時進行司法偵查及安置保護。

陳菊強調,「人權」是漁業永續發展的核心,台灣必須接軌國際標準,才能提升國際競爭力,政府部門更要與外籍漁工、仲介、船主及民間團體多加溝通,增進彼此的理解及合作,我們才能留住好的漁業勞動力,讓台灣的漁業永續發展,走得更穩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