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四川藏人僧侶疑獄中受虐致死

(德國之聲中文網) 國際組織人權觀察22日表示,一名19歲的藏人僧侶去年12月因被關押期間疑似受虐而傷勢嚴重,在多次送醫治療後仍不幸喪命。人權觀察要求中國政府針對這名藏人僧侶之死,以及其他6名因參與和平示威被四川當地政府判刑5年的藏人僧侶的案件情況做說明。

人權觀察表示,名叫旦增尼瑪 (Tenzin Nyima)的藏人僧侶2019年11月9日因與其他3名藏人僧侶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當地政府辦公室外發傳單,並高喊西藏獨立的口號,而被當地警方逮捕關押。4名藏人僧侶因當地政府強迫游牧民族跟當地居民稱贊政府的「脫貧政策」,決定發動示威抗議。

當地政府2020年5月釋放了旦增尼瑪,但是在同年的8月11日再次因他在網路上分享自己被捕的新聞及與在印度的人聯系,而將他逮捕。2020年10月初,監獄的員警聯系旦增尼瑪的家人,表示因健康因素,所以要請他們將旦增尼瑪接回家。

流亡海外的藏人告訴人權觀察,旦增尼瑪從監獄返家後,無法說話也無法移動身體。此外,他身上有嚴重的傷勢,並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他的家人研判,這些症狀顯示旦增尼瑪在關押期間,可能受到肢體虐待,並有營養不良的現象。

2020年10月9日,旦增尼瑪被送進成都的一家醫院,當時他已經失去知覺。人權觀察社獲得的一份醫院報告顯示,他在被家人接回家之前的10天便已處於危急狀態。醫院向他的親屬表示,在醫院展開治療前,他的家屬必須去募集治療所需的4萬人民幣資金。旦增尼瑪在醫院住了幾個星期後,醫生宣布他的傷勢過於嚴重已無法治療,所以他們讓他出院。

2020年12月1日,旦增尼瑪的家人成功地將仍處於昏迷狀態的他送進了甘孜州的一家醫院。該醫院的醫生也以他的病情已過於嚴重為由讓他出院。人權觀察社看到的證據顯示,他當時已經全身癱瘓,病情嚴重。他在親屬接他回家後不久就去世了。

根據人權觀察,中國警察和監獄當局經常對囚犯實施酷刑和虐待,這樣的情況在少數民族地區更為嚴重。人權觀察說,中國政府應即時對旦增尼瑪遭受酷刑的指控進行調查,並向施暴者追究責任。當局應根據中國加入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向其家人提供公平和充分的賠償。

人權觀察的中國部主任理查森 (Sophie Richardson) 表示:「中國政府又一次把任意拘留變成了死刑判決。他們應該追究所有殘殺西藏僧人旦增尼瑪的人。」

除了旦增尼瑪之外,另外還有5名藏人僧侶於2020年11月10日與11月12日遭到四川省石渠縣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其中,一個名叫求排的20歲藏人僧侶被當地政府以煽動分裂國家判刑4年,而另一名20歲的藏人僧侶所扎則被當局以同樣罪名判刑3年。2020年12月14日,另外有年紀在16至23歲之間的四名藏人僧侶與2名當地青年,因散播與2019年11月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一場示威行動,被政府判刑一至兩年。

根據人權觀察統計,在2019年11月甘孜藏族自治州當地爆發示威行動後,當地政府總共逮捕了30位居民,其中包含僧侶與平民。政府在當地部署武警,除了在街上巡邏外,還進行軍事演習。人權觀察認為,政府此舉是為了要恐嚇當地居民。

地方官員還在當地的寺廟舉辦為期兩周的政治教育會議。到2020年12月底,除了最終受審的7人之外,其他人已被釋放。理查森說:「年輕藏人被關押的這種緊急案件,已促使聯合國專家呼籲國際社會建立一個機制來監督中國嚴重侵權的行為。如果國際社會不針對旦增尼瑪之死展開追責的話,會導致中國出現更多令人震驚的侵權行為。」

德國之聲22日致電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詢問案件相關細節,但直到截稿之前,公安局都無人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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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iam 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