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憤!狼師性侵失戀女學生 還譏「玩壞就去洗澡」

▲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天理不容!新北市一名朱姓狼師(34歲)前年10月得知班上一名女學生失戀後,假好心以「安慰」她的理由,將對方帶到自己的租屋處,後來卻心生歹念,對少女做出強吻,以及觸摸重要部位等不雅動作,讓該名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雖然事後雙方已40萬和解,但昨(18日)地院仍以《強制性交罪》判處朱男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少女不堪身心壓力,向同學哭訴。(圖/Pixabay)

據判決指出,朱男過去曾是該名被害女學生的班導師,而在他任職期間,和同學們相處融洽,時常也會對學生們或親或抱的。女學生表示,老師曾向她示愛和做出正面熊抱,以及在午睡期間偷親她的後腦杓等動作,但她至始至終認為,彼此只是單純的師生情誼,並無任何不妥。

只是沒想到前年(民國105年)10月時,朱男獲知女學生失戀後,竟假借要安慰女方的名義,將少女載到自己的租處處,才剛進門沒多久,朱男就強脫她的衣褲,並以手觸摸少女的重要部位,期間女學生向朱男不斷反映「感覺不舒服」,但狼師卻不予理會,我行我素,還嬉笑說道:「很快就會讓妳舒服」、「既然已經玩壞了,就去洗澡」等語,讓少女嚇傻。

事後,朱男將女學生載回家,途中頻頻道歉,並說將會照顧她、保護她,但之後又要脅「不要把事情說出來」,否則將對她不利。被害女學生不堪身心壓力,最後忍不住向同學哭訴這些事情,同時揭發了朱男的惡行惡狀。

▼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Pixabay)

法院審理期間,朱男則否認全數犯行,並指說2人是「師生戀」,但法官考量女學生的證詞一致,加上同校的輔導主任、同學出面作證,過去少女也曾因此事就醫,開庭時也數度情緒潰堤,種種原因而認定朱男有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目前全案仍可上訴。而朱男也為自己做出的事情付出代價,目前已離開學校。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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