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財兩失殺女友78刀 判無期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吳姓陸配與蔡姓男子有感情糾紛,去年9月蔡男復合不成,在對方住處持刀刺殺女方78刀致死。高雄地院認定,蔡男主觀認為一生心血都給了女方,在悲觀下想同歸於盡,因無剝奪其生命需要,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53歲蔡男於2005年與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吳女同居,並跟女方與前夫所生的兒子同住屋簷下。3年前蔡男失業,無力支付房貸,吳女又認為房子不是登記在她名下不願接手,協調過後吳女答應買下房子,前年另與郭姓男子交往。 吳女另結新歡後要求蔡男搬離住處,但蔡男認為他多年來對女方付出甚多,甚至接納她與大陸前夫所生的小孩,就連一生心血所買的房子也是「半買半送」下過戶給吳女,因自己已年過半百,對於女方最後移情別戀無法接受。 去年9月7日下午3時許,蔡男回到兩人小港住處,見到吳女後要求復合,女方則回答「沒什麼好談的」。蔡男認為挽回無望,從客廳拿來折疊刀朝吳女頸部等處攻擊,吳女兒子返家見大門深鎖,警消破門才發現她已氣絕多時。 法官認為,吳女被殺78刀慘死,蔡男犯後持刀往自己胸部猛刺自殘,意圖同歸於盡。審酌蔡男因感情、仇恨等深陷悲觀,才會殺害同居10年女友,若施以最長監禁,應該夠他反省,由於無剝奪其生命必要,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