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選出爐!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立院機關代表 民眾黨派黃國昌上陣

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圖/民眾黨團提供)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圖/民眾黨團提供)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同時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將就暫時處分進行準備程序,也通知立法院推派代表3人、訴訟代理人3人、鑑定人2人。立法院長今(5日)黨團協商結論,由國民黨黨團推薦2位、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位,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之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對此,民眾黨團發出新聞稿指出,推派立委黃國昌任機關代表、律師林石猛任訴訟代理人。

民眾黨團下午發出新聞稿表示,本次國會改革相關法案,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等四機構提出釋憲,憲法法庭訴訟準備,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立法院方之訴訟代理人,並同時推派民眾黨黨團總召黃國昌委員擔任機關代表。

國民黨推派的2位機關代表分別是立委翁曉玲、林思銘;至於立法院訴訟代理人,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律師葉慶元、前監察委員仉桂美,這3位中選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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