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職場性騷擾543件通報 申訴人25歲到44歲居多
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今年3月8日《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上路,勞動部建置「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依法彙整性騷擾防治事件資料,並公布今年上半年相關統計結果。為協助雇主辦理性騷擾防治措施,提供或轉介被害人運用,勞動部於官網建置「各地方提供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之相關資源」專區,彙整各地方政府各項扶助資源。
勞動部表示,通報申訴件數共計543件,其中公務機關134件,非公務機關409件。按調查結果顯示,成立計333件,不成立130件。而雇主對於成立案件的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多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其次為記大過、記小過,最重以解僱處理。另通報申訴案件中,申訴人以女性居多,申訴人的年齡別以25到44歲居多。申訴類型以敵意式性騷擾較多,與加害人關係則多為非權勢;遭受性騷擾形式(可複選)主要為「肢體行為」及「口語」。
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受僱者都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的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等,皆可能構成性騷擾。而依法,雇主於知悉職場性騷擾發生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接獲被害人申訴後,應儘速通知地方主管機關;調查結案後也應該通知處理情形。雇主可透過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辦理,較為便捷。
勞動部強調,修法後已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應規劃整合相關資源,提供或轉介被害人運用,並協助雇主辦理各項性騷擾防治措施,勞動部已彙整地方政府可提供被害人使用的資源,包括諮詢、醫療、心理諮商、法律扶助、通譯等服務,並可依地方政府分別查詢,供各界參考運用。相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規定事項,可查閱勞動部就業平等網(網址:https://eeweb.mol.gov.tw)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或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洽詢。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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