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婚前買房「要女友月付3千」!PTT掀論戰:乾脆別結

生活中心/周孟漢報導

許多情侶在交往時,總是會存一筆結婚基金,作為買房、婚禮時的重要資金。不過,若是在婚前買房,該登記在誰名下,也成為了不少情侶的難題,近日就有網友發文,透露自己將在婚前買房,會全額支付房子的費用,並打算請女友每月付3000元,當作繳房租,一同分擔家事。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2派論戰。


他婚前買房「要女友月付3000」還得做家事!PTT掀論戰:乾脆別結
他婚前買房「要女友月付3000」還得做家事!PTT掀論戰:乾脆別結


1名網友在《PTT》以「自己買房,老婆固定給房租合理嗎?」為題發文,坦言婚後買房通常會被逼記在老婆名下,即便老婆不強迫,岳父岳母也會強迫,但婚前買房,要女方拿錢出來也很困難,「畢竟都還沒結婚,買了就真的只能跟這個人在一起了」。

原PO強調,自己沒考慮結婚,但一定會買房,並透露不想讓父母出錢,這樣以後如果一起住不合才有請走他們的合理性,並好奇問道「同理,如果我房子全自己solo,有另一半後讓她每個月給一些錢,那樣合理嗎?就像繳房租一樣(當然不會太貴,大概3000上下)畢竟妳也有使用這間屋子,房貸也沒讓妳出家事當然一起做,薪水各自管,這樣離婚也不用擔心房子歸誰」。

他婚前買房「要女友月付3000」還得做家事!PTT掀論戰:乾脆別結
他婚前買房「要女友月付3000」還得做家事!PTT掀論戰:乾脆別結


文章曝光後,立刻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表示「可以呀,直接把房貸對分,然後按比例分配不就好了」、「一個月3000?超便宜的吧」、「才3000元我願意,10000我也可以」、「3000在哪?想租」、「合理 但是3000太便宜」、「我自己是老婆買房,我一個月付7000」。

不過,也有不少網友認為「沒,照你這條件,自己租比較爽,3000省沒多少還要做家事,自己一個住自由,負責自己的家務就好,還沒人管」、「超爛,夫妻還要房租,乾脆別結」、「女生真的想省房租,住家裡或找同性分租就好,何必一定要找男生,應付你媽搞不好還會被逼生,全部AA還要跟你睡」、「看下來誘因很小,寧願一個人住,假結婚沒什麼好處」。

原文出處:他婚前買房「要女友月付3000」還得做家事!PTT掀論戰:乾脆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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