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考到汽車駕照...父母卻不願借車 過來人反勸:家人是對的

▲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一名剛考到汽車駕照的網友分享,由於工作範圍跨縣市,因此想和父母借車,卻被他們認為「父母不在身旁」,實在不放心借出車子,讓他聽完十分不解,不禁抱怨「考到了不就是要上路了,總不可能每次開車他們都在旁邊吧?」文章貼出後,備受關注。

原PO今(19)日在 PTT 發文透露,最近剛考到汽車駕照,原本想跟父母借車,之後跨縣市通勤開車代步較方便,但詢問後只得到「先不要」的答覆,並認為原PO開車不夠熟練,若他們不在身旁,實在無法放心,「這部分我是不太能認同,考到了不就是要上路了,總不可能每次開車他們都在旁邊吧?」感嘆父母管東管西,實際詢問周遭朋友,也發現有人跟他遇上相同狀況。

貼文一出,掀起討論,網友紛紛建議「先試著開短途的吧,一下就要跨縣市當然擔心阿」、「我當初也是先買二手,過幾年再買新車」、「爸媽也擔心失去一個寶貝孩子」、「聽爸媽的,拿到駕照和能上路差很多,再練習一陣子」。

更有其他人指出,「你家人是對的,駕照跟會不會開兩回事」、「不只是車子財產,還有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好嗎?」等等。

另外,北市交裁所曾說明,交通違規案件舉發類型主要分2種,一種是被警察攔停,罰單會直接開給攔下來的駕駛人,另一種是逕行舉發,比如遭測速照相機拍照,因無法得知實際駕駛人是誰,所以罰單處罰車主。

北市交裁所提醒,當車主收到逕行舉發的交通違規罰單時,如果自己非實際駕駛人,可檢附相關證據,比如車主身份證件、實際駕駛人駕照、違規通知單及採證照片等,向裁決機關申請罰單轉歸責實際駕駛人。

車主收到罰單時,如果要辦理歸責,要注意應在罰單應到案日前提出申請,逾期裁決所將不予受理;當歸責案件申辦成功後,將重新指定罰單應到案日期為申請日加45日,讓實際駕駛人有足夠時間收到罰單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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