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買防癌險遭疑「帶病投保」拒賠!1原因成功獲理賠

▲有一名保戶在投保防癌險時,未告知有「便血」等就醫紀錄,遭保險公司拒賠大腸癌,甚至被迫停止保險契約。( 圖 / Pixabay )

保險理賠案件中,存在著「帶病投保」的疑慮。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出,有一名保戶在投保防癌險時,未告知有「便血」等就醫紀錄,遭保險公司拒賠大腸癌,甚至被迫停止保險契約,但最終評議中心判定保險公司拒賠無理,且應立即恢復保險效力,只因「痔瘡難與大腸癌聯想」,最終保險公司必須理賠給該名保戶。

▲保戶在投保前,曾因便血而有2次就醫紀錄,經由醫生確診後為痔瘡、感染性腸胃炎及大腸炎,並無大腸癌的疾病。( 圖 / Pixabay )

這名保戶在投保前,曾因便血而有2次就醫紀錄,經由醫生確診後為痔瘡、感染性腸胃炎及大腸炎,而這3項疾病並沒有列入保險契約中的「被保險人告知事項」,因此很難認為保戶有違反據實告知的義務。

此外,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表示,就算保戶有告知便血等,也沒有達到影響危險估計的程度。依照一般核保實務的核定原則,除了醫療健康保險可以將痔瘡除外承保,其餘險種都可以不額外加費,並以正常費率承保。

▲保戶主張因為醫師告知是痔瘡出血,並沒有聯想到自己有其他疾病的說法是合理的。( 圖 / Pixabay )

最終由於該名保戶就醫診斷為痔瘡、感染性腸胃炎及大腸炎,到確診為大腸癌有隔了4個月的時間。專家判定,如果一般人在就醫後就知道自己可能罹患惡性腫瘤,應該不至於4個月後才就醫,故保戶主張因為醫師告知是痔瘡出血,並沒有聯想到自己有其他疾病的說法是合理的。

而依照惡性腫瘤的生長時間推估,此惡性腫瘤可能已存在了近2年,但由於這個疾病很難從外觀發現症狀,很難找出保護隱瞞疾病的證據。所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判定,保險公司不得以「帶病投保」為由拒絕理賠,也不能逕行解除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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