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合法化卡關已久,為何引起爭議?【獨立特派員】

代孕在台爭議多 長期討論仍未入法

代理孕母議題在台爭議已久,1996年研擬《人工生殖法草案》,就曾將代理孕母納入考量,當時衛生署將草案分為禁止及有條件開放,採兩案並陳,但因社會爭議太大,決議脫鉤,致使2007年通過《人工生殖法》,仍未能將代孕納入規範。

代孕解禁推動者陳昭姿說:「他們自認、自命是女性主義者,提出很多質疑,認為代孕是把女人物化、工具化、子宮物化等等的觀念跟想法,所以那時候沒有過關。」

陳昭姿由於本身先天子宮發育不全,20多年來不斷倡議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政府為尋求社會共識,曾舉辦2次公民會議,不過修法仍遙遙無期,直到2020年立委吳秉叡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通過一讀才有進展。草案內容採有條件開放,只限不孕夫妻。

台灣同性婚姻雖已合法,但在生育上仍無法如不孕夫妻,透過人工生殖生養小孩,因為法條規定,人工生殖僅限異性夫妻。更何況男同志想生子,必須借腹,目前台灣代理孕母並未合法,只能到國外尋求代孕。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黎璿萍認為,對想找代孕的人而言,巨大的訊息量加上一筆極大的開銷,可是卻沒有能合法驗證的管道,心理壓力是非常大的。除非語言能力非常好,不然在多數情況下只能任人宰割。

同志爸爸毛毛透過國外尋求代孕,終於擁有自己的孩子。(圖/獨立特派員)
同志爸爸毛毛透過國外尋求代孕,終於擁有自己的孩子。(圖/獨立特派員)

不孕夫妻國外尋求代孕 有何困難與風險?

從傳統胚胎培養,到現在透過電腦軟體演算,可挑選出發育最優秀的胚胎植入,提高著床率。台灣生殖醫學相當先進,試管嬰兒著床率達36.7%,在全球排名第2,僅次於美國。即使如此,還是有一些人難以受孕。

生殖醫學中心院長李茂盛說明,女性不孕大致可分為先天沒有子宮,及癌症開刀將子宮拿掉等後天情況。第三種特殊狀況則是有先天性心臟病的病人,或是免疫風濕問題使心臟瓣膜受傷,導致無法正常懷孕。

「真的是在沒有辦法之下,想到代孕這個途徑,讓我們家庭能夠圓滿。」代孕委託人Winnie說道。歷經10年試管失敗,他們選擇去烏克蘭尋找代孕。

由於烏克蘭費用比美國便宜,代孕產業發達,有「歐洲子宮」之稱。雖然現在受俄烏戰爭影響,不過依據先前估計,每年有超過2000名嬰兒透過代孕出生。不過跨海求子不易,在缺乏足夠資訊與保障下,常會發生很多糾紛。

Winnie坦言,曾聽過案例是代理孕母有傳染病,甚至代孕機構的負責人還會扣留孩子。生殖醫學中心院長李茂盛進一步解釋,代理孕母若有傳染病,像愛滋病毒,經過血液感染到胎兒;代理孕母也可能因腹中不是自己的孩子,就跑夜店或抽菸。

即使台灣生殖醫學進步,仍有些人難以受孕。(圖/獨立特派員)
即使台灣生殖醫學進步,仍有些人難以受孕。(圖/獨立特派員)

涉委託人、孕母及孩子權益 開放代孕可能造成什麼問題?

代孕立法延宕多年,其實過去衛福部已草擬完成,於2014與2016年兩度將法案送行政院審議,不過都遭退回,爭議點包含代理孕母的健康風險。懷孕生產對女人的影響,並非只是單純子宮出借。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過去一直用需求來推動制度,但需求量有多大?是否凌駕代理孕母所受的風險?其正當性是個很大的問題。

此外,如何避免代孕者因經濟壓力不斷代孕,導致商業化問題,一直是修法最大爭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黎璿萍指出,商業化代孕有競爭上的關係,在高額經濟誘因之下,可能會侵犯到代孕者自主權。

黎璿萍也建議,應高度管制非營利代孕,必須明定代孕者的補償金,不能毫無上限,並針對身心健康的條件訂定代孕者資格標準。也須規範代孕的次數上限,並且要有年限的間隔,不能讓代孕者完成一次代孕之後,直接銜接到下次的代孕。

除了擔心子宮物化,缺陷兒可能被棄養也是一大問題。之前泰國就出現一起一對澳洲父母,遺棄罹患唐氏症及先天性心臟病的男嬰,而後由代理孕母扶養的事件。

27年前從陳昭姿挺身,為推動立法大聲疾呼,台灣代理孕母議題從未停止討論。2020年立委提出草案一讀,然而這屆立委任期已經快要屆滿,修法是否也將隨著胎死腹中?

(※張筱瑩 周明文/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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