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聘期不合理 全教總批政府剝削

【Mulas Ismahasan/Piya陽國柱 台北市】 2017-08-18 長期以來台灣國中小的代理教師,因為地方政府不願給予代理教師一整年的完整聘期,導致代理教師領到的薪水只有10個月,還經常在聘期外被叫回學校工作,在在突顯代理教師的勞動保障有嚴重缺失。 (全教總社會發展部主任 詹政道: 扣人家一個月,扣人家一個半月,你不覺得這樣很小家子氣嗎?尤其說會造成他們,因為他們算是勞保,他們這樣勞保的年資就會累積很少,不能足年,這個對勞度者,不管是在教育界,或是在其他行業,都是相當傷的。) (代理教師 Ipiq Matay 太魯閣族 這兩個月我們其實大部分,還是會回到原來的學校,或是就近的學校做代理的工作,那去多的薪資就是做就是只有鐘點這樣,可是另一方面,我們還是要準備去做考試。) 代理教師暑期工作,沒有完整月薪只有鐘點費,權益受損,而根據統計105學年全台的國中小代理教師有2萬多名,其中就有1萬7,000多人聘期不合理,而地方政府表示,中央補助經費不足,地方財力無法負擔。不過,對此教育部的回應是,中央補助的代理專案,是以整年度經費計算。 (宜蘭縣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長 黃國瑛: 目前宜蘭縣這一帶老師聘用的狀況,從開學日到隔年的7月1號,大概10個多月的狀況,這個部分中央並沒有給我們足夠的經費,聘完這一年度的老師,主要是因為本府宜蘭縣的財政狀況是在財力等級第四級,財政窘迫的狀況。) (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長 武曉霞: skuna ta seifu]] 現在代理老師有一部分,是我們中央補助的代理專案,請地方政府朝聘任他們是到隔年的7月31日就是完整的聘期,這個部分的錢都有給足,所以說去問地方,他們如果說中央給的錢不足,應該是說我們本來就不太可能,給他們所有代理老師,聘足的所有缺口的錢,因為國中小老師的權責是地方政府。)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聘任代理教師屬於地方政府權責,但會要求地方政府朝完整聘期方向聘任,至於地方政府自聘部分,中央只能建請地方政府調整起聘日,儘可能讓代理教師有適當備課時間,也能領到合理薪資,保障代理教師基本權益。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