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差別待遇」 立委籲提高教育經費保障孩童受教權

少子化導致基層教師發展及缺額受限,連帶使得流浪教師大增,代理教師所承擔的職務與正式教師相同,但確有差別待遇,民眾黨立委與代理教師今天(21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提高教育經費,改善教師待遇,讓代理老師不過勞,學童教育才能更有保障。

台灣因少子化導致基層教育教師的發展空間及缺額受限,連帶使得流浪教師大增,被迫只能以代理或是代課教師的方式貢獻專長及所學,但代課老師薪資、工作量等基本待遇卻長久不受重視。為此,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張其祿與代理教師工會籌備小組發起人黃湘仙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正視代理教師的權益。

高虹安指出,自2015年到2019年正式教師開缺額每年約3,000多名,但全國領有教師證卻還沒考取為正式教師的人數有9萬多人,代理教師要晉升為正式教師的機會不多,而近10年來的國小代理教師占14.5%,呈翻倍成長,平均每7個老師就有一個是代理教師。高虹安表示,許多縣市的代理教師聘期多為10個月,也就是暑假2個月會被自動解聘且無薪,但代理教師所承擔之職務與責任實際上與正式教師相同,甚至超過,無成了是剝削,因此,她提出三大訴求,包括「代理教師聘期應統一且完整1年」、「全國教師薪級敘薪制度應皆可延續」與正式教師員額應補足一定比例,不能永遠剝削代理教師,這樣等於變相剝奪學生的受教權。高虹安說:『(原音)但是如果中間代理教師1年只有10個月有薪水,大家可以設身處地想一想,他們的處境是怎麼樣,希望能讓代理老師聘期能擁有完整的1年,畢竟他們也是教育現場重要的角色,我們希望讓代理老師擁有完整的權益,代理老師的敘薪可以累積,不要讓老師每一年都有一種不安全的感覺,讓他覺得好像是被教育現場拋棄的一群。』

張其祿也說,地方受限財政問題,無法給予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 他認為相關部會與立法院可以一起設法提高預算,或以專案補助方式進行,改善代理教師的待遇。

除了提高預算外,張其祿也提到,他支持高教工會重啟「旋轉門條款」的主張,呼籲政府修法禁止教育部官員離退後至私校擔任「各種有給職」,避免各級學校及私校任用太多退休軍公教人員或私校亂聘業界講師等亂象,保障代理教師權益,新世代教育人才才有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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