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女友搞曖昧!醋男持刀傷人 免受刑責理由曝光

宜蘭一名48歲的男子,誤會女朋友與其他男性曖昧,持刀刺向男方的腹部,為什麼最後他免受刑責呢?宜蘭地方法院認定,由於吳姓男子和被害人互不相識,被害人也沒有危及生命,所以認定只是傷害罪,兩人又已經和解,所以判決公訴不受理。吳姓男子捅傷人,將不會受到刑罰。

好幾名員警在路上攔停,包圍銀色轎車,要車上男子趕緊下車接受盤查,員警:「趴下,槍拿出來。」

兩名男子被警方壓制在地雙手上銬,因為其中一名吳姓男子捅傷人後搭上朋友的車逃跑,遭逮還想繼續裝傻,嫌犯vs.員警:「(我們是被打),我看一下誰打你們。」

去年9月警方獲報,宜蘭南澳鄉金岳村有民眾起糾紛,員警趕到現場,發現只剩一名白姓男子痛苦摀著肚子,原來是吳姓男子懷疑女友在和別人搞曖昧,跟蹤到南澳,發現女友和白姓男子在車上甜蜜聊天,爆氣持刀衝上前大打出手,腹部挨了一刀的白姓男子送醫治療後,沒有生命危險,吳姓男子也被依殺人未遂送辦,如今判決出爐,吳姓男子卻不用受任何刑罰,律師黃柏榮:「會綜合考量,受傷的位置受傷的程度,還有雙方的恩怨情形,是否認識預謀等等,作為一個綜合的判斷考量。」

法官認定,兩人原先互不認識沒有預謀,因一時衝動才出手屬於偶發事件,造成傷勢也沒有危及生命,所以難以判斷有殺人之意,屬於告訴乃論的傷害罪,考量兩人已經和解,白姓男子也撤回告訴,一審判決公訴不受理,不過捅傷人既不受刑罰,也不會留下案底,判決讓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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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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