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越南境外茶混充臺灣高山茶 南投3茶商遭起訴

歐姓茶商等人將越南茶重新包裝混充台灣茶。(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歐姓茶商等人將越南茶重新包裝混充台灣茶。(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檢警偵辦南投縣名間鄉歐姓茶商等3人,涉嫌以越南境外茶混充台灣茶案,偵查終結,檢方以違反刑法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詐欺取財罪、以及違反食安法之販賣攙偽食品等罪,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南投縣警局刑大,並與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南投縣衛生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歐姓、許姓及羅姓被告等人以越南茶葉混充臺灣茶對外販售案,經專案小組於民國111年5月31日,持南投地方法院所核發的搜索票到南投縣名間鄉倉庫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混充臺灣高山茶共計974臺斤,並將6種包裝茶葉各採樣送農委會茶改場,以「茶葉中多重元素檢驗方法」檢驗後,判別結果為「境外茶」。

檢方表示,歐姓男子與許姓妻子在南投縣名間鄉各自開設茶葉公司擔任負責人,夫妻共同經營,羅姓被告則受僱於歐姓男子。歐姓被告從110年9月間起到111年5月31日遭查獲為止,向不知情的陳姓商人購入產地為越南的境外茶葉後,在南投縣名間鄉將這些境外茶葉重新包裝,標註為「華崗高山茶」、「大禹嶺高山茶」、「天池高山茶」、「福壽山茶」、「龍鳳峽高山茶」、「杉林溪茶」、「阿里山茶」、「玉山高山茶」等,混充為臺灣茶。分別透過臉書、蝦皮購物、LINE通訊軟體等網站,以每臺斤1000元至1800元刊登販售臺灣茶廣告,致消費者陷於錯誤,誤認所購買者為臺灣高山茶。被告等3人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140萬4443元。

地檢署表示,地檢署對於以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積極偵辦、從嚴訴追,以維護臺灣茶農的心血結晶。呼籲業者茶商謹守企業誠信,保護愛好臺茶的廣大消費者。(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