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違法扣留廢聘函、逼簽賣身契從未開罰 移工雇主雙受害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秘書長黃姿華代表受害雇主A發言,指出A小姐在兩年多前台灣疫情嚴重時急需家庭看護移工,透過桃園X眾人力仲介聘僱移工,後因移工表現良好,A小姐答應看護以直接聘僱的方式和該移工續約,協助該移工免除每月需給予仲介的1500元仲介服務費。但開始辦理直聘程序後,仲介公司卻告知A小姐,若自行辦理直聘須賠償公司五萬四千元台幣。

A小姐當初聘僱看護移工時簽訂的仲介契約中,竟載明若雇主三年期滿想續用原移工,所有續用程序須由原公司辦理,否則需支付賠償金,形同一開始簽約就綁架雇主必須持續使用同一家仲介服務的「賣身契條款」。A小姐感到非常不公平,當年家人急需看護又正值疫情缺工,無論仲介契約寫什麼,雇主都沒有說不的空間,而政府直聘中心又只協助「沒有委任仲介」的雇主,像他這種被仲介契約綁死的雇主根本求助無門。

「因為辦了直聘,仲介沒辦法繼續剝皮,所以就預先剝雇主的皮,要雇主賠償給他」.黃姿華表示,5萬4千元的賠償金就是移工每個月支付1500元仲介服務費持續三年的費用,而A小姐在辦理直聘中面臨仲介持續的恐嚇威脅,不少案例還會被仲介告上法院,導致雇主需額外支付法庭和解金。

「雇主只能被迫和私立仲介簽約,因為雇主不知道台灣哪裡可以聘僱到移工」,劉曉櫻表示,這顯示政府的公共媒合機制從30年前開始就長期缺席,過度倚賴私人仲介引進及管理移工,政府的直聘中心也不知道哪裡有移工缺口,導致有聘僱需求的雇主只能和仲介簽約,一旦簽約就踏入未來只能繼續找私人仲介的陷阱。

劉曉櫻批評,每當移工團體抗議仲介巧立名目收取買工費或任意扣押移工個人身分證件時,勞動部總是回應已經加強直聘服務,但現實中雇主和移工仍然遭到仲介剝削還求助無門,一方面聲稱要留住移工人才推出中階技術人力等措施,另一面又放任仲介壟斷市場,「政府的措施是為雇主留住人才,還是為仲介留住錢財?」

(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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