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最高法院院長 吳燦勉扛起統一法律見解使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最高法院今天舉行卸、新任院長交接典禮,新任院長吳燦致詞表示,碰到法律爭議案件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如有統一見解必要,應提交大法庭裁判,肩負起統一法律見解的使命。

吳燦還表示,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在法官合理辦案量的前提下,如何逐步廢除限量分案,以回應社會期待,將是最高法院必須面對的問題,期盼司法院能提供充裕糧草,使此一階段性任務早日達成。

最高法院今天上午舉行卸、新任院長交接典禮,司法院院長許宗力監交,致詞時肯定卸任院長鄭玉山任內推動最高法院開庭常態化、分案改革措施,並因應法院組織法修正建置大法庭,使法律見解的統一更公開透明。

許宗力也肯定吳燦學養深厚、著作等身,共有50餘篇刑事法的學術專著,遍及刑事證據法則、沒收制度,另曾對死刑量刑提出通盤檢驗標準,而有「吳燦基準」美稱,對後續重大刑事案件的說理密度有深遠影響。

許宗力表示,隨最高法院開庭常態化、公開法官事務分配等措施,使最高法院審理程序能攤在陽光下接受國人檢視,也使社會多元觀點進入法庭,樂觀期待吳燦在鄭玉山奠定的基礎上,能帶領最高法院再上層樓。

吳燦致詞時說,原本計劃明年提前退休,但計畫趕不上變化,匆忙接下最高法院院長重擔,就如同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也是最終回。

他說,法官的生命在審判,縱使擔任過行政職,但船過水無痕,多年後又有幾人記得;但法官製作的判決卻可流傳一輩子,代代相傳,尤其經典性的判決,因為判決書上有你的署名。

吳燦還提到,大法庭制度是在統一法律見解,即便提案有一定限制,但法官遇到的法律爭議若具有原則重要性,則不應受限於提案限制,更應該肩負統一法律見解的使命,把案子透過大法庭形成見解,這也是終審法院的擔當與職責。

吳燦表示,最高法院刑事案件駁回率提高,是因為透過無害違誤審查原則割捨有爭議的法律見解歧異,但辦案能碰到法律問題是千載難逢,碰到時應慎重考慮,有統一必要時則應提交大法庭,否則若都採用捨棄法,歧異見解將永遠存在。(編輯:李錫璋)1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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