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資抵減 擴及AI領域

攸關企業投資抵減的產業創新條例10-1條,經濟部預告修法提出重點,包括延長五年、擴及至AI和節能減碳等。圖為經長郭智輝。圖/本報資料照片
攸關企業投資抵減的產業創新條例10-1條,經濟部預告修法提出重點,包括延長五年、擴及至AI和節能減碳等。圖為經長郭智輝。圖/本報資料照片

攸關企業投資抵減的產業創新條例10-1條,經濟部4日預告修法提出三大重點,包括實施時間延長五年至2029年底、投資抵減支出上限自10億元拉高至18億元,以及投資項目則自原本的智能、5G擴及至AI和節能減碳。

產創10-1原本將於今年底落日,經濟部表示,因應淨零趨勢和生成式AI技術快速發展,已提出產創條例修正案,力拚立法院本會期可三讀通過,時間則對齊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創第10條之2等租稅優惠,延至2029年底。

財經部會統計,產創10-1上路以來至2023年,相關稅損(即企業減稅金額)合計已達264.5億元,預估2024年企業因該條例減稅金額則為48.88億元,亦即產創10-1推行至今的減稅利益已破270億元。

按現行產創10-1規定,投資智慧機械、導入第5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相關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金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經專案核准可適用當年度抵減率5%或分三年抵減率3%。

新修條文則把支出上限拉高至18億元,抵減率不變,可抵減的投資項目新增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節能減碳的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初估產創10-1修正後,企業每年抵稅額將由現行40多億元增至近百億。

經濟部說明,提高支出上限的主要考量,是擴大適用的項目範圍,像節能減碳相關系統設備的支出多半較高,為減輕產業投資負擔,提高汰換設備意願,提高適用投資抵減的支出金額,強化投資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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