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醫護門檻降 明年7月分批實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1日電)為了保障勞工健康,勞動部近期預告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將現行300人以上需僱用醫護人員的門檻,逐年降低至50人,預計明年7月起分批實施。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對此,勞動部近期也預告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草案。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負責相關業務但不願意具名的官員今天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此次修正主要是為了配合職安法規定外,也因應職場肌肉骨骼疾病、心理壓力等新興職業疾病。

職安署官員表示,目前預計從明年7月起,先將聘僱門檻從300人以上下修至200人以上;109年1月1日起再下修至100人以上;110年1月1日下修至50人以上,需聘僱醫護人員。

職安署官員說,聘僱的醫護人員可採「特約」方式,依照各事業單位的人數有不同的臨場頻率,例如200人至299人的事業單位,其特約的醫師一年需至事業單位6次,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則是一個月6次。

職安署官員表示,其中勞工健康服務人員一個月6次部分,最少有3次是護理人員,另外3次則可選擇職能治療師、心理師或物理治療師等,以因應新興職業病。

根據現行規定,事業單位300人以上需聘僱或特約一名醫師及聘僱一名護理人員,從事勞工的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工作相關傷病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工作;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紀錄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職業衛生的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保存;協助雇主與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實施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改善。106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