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法官裁定 取消現金保釋違憲 檢察長將上訴

即將在明年1月1日起執行的伊利諾州「安全T法案」(SAFE-T Act),28日由該州肯卡其郡(Kankakee County)的法官裁定法案部分條文違憲,而法官康尼頓(Thomas Cunnington)的最新裁決,也意味著法案中有關審前釋放與保釋改革,將不會在預定時間於這些郡縣範圍生效。

康尼頓的裁決,源自於伊州65個郡的州檢察官上周共同提出的訴訟,他同意檢察官們提出的論點,那就是州立法機構在通過取消現金保釋的措施時,違反了伊州憲法的分權,因此干涉了司法機構的職責。

康尼頓在36頁的意見書中指出,伊州最高法院明確主張,法官有「獨立、固有的權力來拒絕或撤銷保釋,以維護刑事訴訟的有序進行」。而「安全T法案」創造了新的免於保釋的罪行類別,這些罪行並沒有包括在憲法之中,「它徹底廢除了貨幣保釋做為法官用來確保刑事被告出庭的一種選擇,且與規範被告何時可以不準保釋的憲法標準相矛盾」。

至於該法案中有關警察問責制及培訓的其他部分,將按照原定日期於明年元旦起生效。

伊州檢察長辦公室對此裁決,預計將向伊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推動並支持「安全T法案」的州長普立茲克發表聲明稱,「這項裁決是對我們通過安全T法案的一次挫折」,他表示,該法案的倡議者與支持者一直努力推動「基於公平與公正原則的制度,來取代過時的刑事司法制度」,他說,現行制度允許那些對社區安全構成威脅者「花錢就可以出獄」,因此人們安全沒有辦法獲得保障,「我期待最高法院盡快受理上訴」。

伊州檢察長羅武(Kwame Raoul)表示,安全T法案的大部分條款其實都已經生效一年多了,不管地方巡迴法院的裁決如何,這項包括審前釋放條款的法案,都將在1月1日生效。

伊州州眾議會共和黨領袖德金(Jim Durkin)說,肯郡法官的裁決是犯罪受害者及執法人員的勝利。

安全T法案的一部分被稱為「審前公平法案」(Pre-trial Fairness Act),也是最受爭議的部分,根據去年簽署通過的內容顯示,從明年開始,法官有權決定哪些被指控者於候審期間要繼續關押,被告不能單純通過繳交保釋金換取出獄候審,而法官做出關押與否的裁決,必須基於被告罪行,及被告是否對安全構成威脅,或是否可能逃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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