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75%遭欠薪勞工 告贏也拿不到錢

伊州過去兩年有458人向勞工廳申訴雇主積欠薪資(wage claim),雖贏得訴訟,但有75%的人仍拿不到錢。每個人平均被積欠薪資6000元。

根據CBS報導,積欠的薪資總共超過200萬元。一個案例是從2018年5月以來被積欠1萬9714.14元,另一個是從今年6月起被積欠10萬3206.19元。

伊州勞工廳網站解釋整個申訴程序是:當勞工廳審核通過雇員的申訴後,會通知雇主給付積欠的薪資給雇員。根據統計,有80%的雇主在政府通知申訴的結果後會付錢給員工。但其他20%的雇主會對申訴提出駁回,整個案件就會進入聽證程序。

法官聽證後,如果判定雇主要付錢,雇主將有35天的期限付錢。35天之後如果雇主不付錢而再上訴,勞工廳會把案子轉交給檢察長辦公室(Attorney General’s office),對雇主執行付款要求。

勞工廳說明,有些雇主搬到其他州,跟伊州沒有互惠協議,因此伊州就無法執行聽證後的裁決。勞工廳網站列出沒有給付薪資的雇主,在35天後,要每天付積欠薪資的1%的罰款。另外每個進入聽證程序的申訴中,輸的一方至少要付給勞工廳250元的行政費用。檢察長辦公室說,他們要負責收取這些費用,但目前僅收到一半,被積欠的行政費用超過15萬元。

公平勞工標準局(Fair Labor Standards)的主管法斯哈波特(Marina Faz-Huppert)是監管整個申訴過程的人。她承認目前的申訴處理系統有漏洞並需要改進。她的團隊打算另外建立仲裁制度,幫助雇主與員工在聽證前先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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