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SAFE-T法案元旦將生效 反對者再批違反州憲

伊利諾州一項有關刑事司法和警察改革的SAFE-T法,即將在明年元旦生效,其中包括取消保釋金,反對者稱這一立法違反州憲。

這一由參議員希姆斯(Elgie R. Sims, Jr)提案的第 3653 號眾議會法案,去年已獲得伊州議會全會通過,其中針對警察培訓政策、警察問責制、執法透明度以及被拘留者和囚犯的權利等事項提出重大改革。

內容包括取消保釋金、2025 年前所有警察規定佩戴隨身攝像頭、禁止所有警察掐喉、擬定新的「取消警察資格」方針,與對未能付款的警察不再停止吊銷執照、禁止警察部門購買 .50 口徑步槍和坦克等軍事裝備、加強舉報人的保護,給予被拘留者在警方訊問前可打電話聯繫他人的權利、被警察盤問的人,在被拘留期間都將得到及時的醫療護理,並為孕婦提供特殊照顧等。

法案支持者表示立法能解決長期存在的公共安全問題、警察的不信任,以及有財力的被告就能保釋出獄的制度。

但反對者認為該法律有多處違反像是「所有人都應由足夠的擔保(sufficient sureties)保釋,只有少數例外」的州憲法。這些例外包括當被告面臨終身監禁時,或是當被告犯有某些重罪並且由法官認定他們會構成他人的身安全。

另外,伊利諾大學芝加哥法學院法學教授路森(Ann Lousin)說「足夠的擔保」,不一定要用金錢。

洛約拉刑事司法中心(Loyola Center for Criminal Justice)主任歐森(David Olson)參與一項為期四年的SAFE-T法案的審前改革研究,他說非金錢的「擔保」最常見的例子是審前監督(pretrial supervision)。

需要審前監督的被告,可能要跟法院報到,或接受藥物測試。 審前監督還會提醒被告開庭的日期、查看他們是否需要交通運輸或托兒服務。

歐森說,但目前的困難的是在伊州的許多郡並沒有餘力提供這些審前監督。因此伊州最高法院已經成立全州的審前服務辦公室,協助無法提供這項服務的郡縣。

歐森說電子監控(electronic monitoring)就是一種最具約束性的「擔保」,如果被告多次不出庭,最終仍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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