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通過新法律 同性戀行為將可判10-15年徒刑

伊拉克國會27日通過一項法案,宣告同性關係為犯法行為,將受到最長達15年的徒刑,這個舉措遭到人權團體譴責為「對人權的攻擊」。

在一項1988年的反賣淫法案修正案規定下,跨性別者將被判3年徒刑,這項修正案在一場329名國會議員中僅170人參加的會議中通過。

先前一項草案提議將同性關係處以死刑,運動人士稱之為「危險的」升級。

根據法新社所見到的一份文件,新的修正案使法庭能夠判從事同性行為的人介於10到15年之間的徒刑,而在這個國家,同性戀與跨性別的人原本就經常面臨攻擊和歧視。

伊拉克也對「宣揚」同性關係設立了最低7年的刑期,以及對於「刻意」裝扮行動像女性的男性,可判1年到3年的徒刑。

這項修正法案規定「根據個人慾望和傾向所做的生理性別之改變」是犯罪行為,並且處罰跨性別人士和施行性別重置手術的醫師,最多可坐牢3年。

同性戀在伊拉克的保守社會中是個禁忌,然而先前並沒有法律明確懲罰同性關係。

原始連結

更多中央廣播電臺新聞
中東緊張升溫 艾爾段時隔13年出訪伊拉克
美軍駐敘利亞基地遇襲 多枚火箭自伊拉克北部發射
中東緊張升溫 伊拉克親伊朗部隊軍事基地傳被轟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