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毅專欄/綠委違法亂政 執政黨丟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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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 何豪毅/評論

為了選罷法修法,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在立院內政委員會發動突襲,綠委除了占領主席台、限制(關押)議事人員行動、搶奪議事文件外,這回還有另件事引起許多立委不滿,即包括國防、經濟、司法等委員會,因輪值召委都是綠委,也都一開會即宣布休息或散會,讓準備開會的其他官員及立委都撲了空。

立法院是正式議論國家政事的中央機關,先不論選罷法修法該不該修、該怎麼修,或者內政委員會內民進黨立委囚禁議事人員、阻擋在野黨立委進入,或是把立委徐巧芯圍起來不讓她離開,這些都是明顯違反《刑法》的行為,絕非立委言論免責權可以一語帶過,必須追究其刑責。

此外,做為執政黨,民進黨立委為了杯葛內政委員會審查本法案,任意沒收其他委員會開會,是不折不扣的「反民主」,這是身為立委最重要的職務,為了一黨之私,假借輪值召委的主席職權而沒收會議,無故減損了在野黨立委依法問政的權利,也違背了立法委員代表選民行使問政的承諾。

違法就該究辦。做為中華民國國民,有遵守國法的義務,這是民眾都能了解的基本原則;身為立法委員,尤其應該以身作則,遵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古裝劇裡大家耳熟能詳,憑什麼民進黨的立委就可以違法?

選出立委代表人民到中央問政,這是民主制度的基本精神,候選人取得選民信任,獲得投票支持,這是一項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間的契約,民進黨立委為了維護自身政黨利益,不惜「沒收民主」,不依程序主持會議,任意沒收國防、經濟、司法三個委員會,致使他黨立委無會可開、官員枯坐一整天,更應受譴責。

這一系列毀憲亂政,都是執政民進黨的「功勞」,說是薪水小偷還算便宜了他們,根本大開民主倒車,離譜至極。

先做人、再當立委,最後才是維護政黨利益,這是大家都能認同的價值選擇順序。違反《刑法》在先,當受追究刑責;違背立委職務、背棄選民承諾在後,沒收民主,當受全民譴責,當天的三委員會輪值主席鍾佳濱、王定宇、邱議瑩,以及在背後策畫這一切癱瘓立院各委員會行動的總召柯建銘,正是這次闖禍的幕後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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