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伊德案最後警員判刑 亞裔警邵都無悔意 法官重判4年9月

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2020年5月遭白人警察以膝蓋跪壓頸部死亡案,在州級審判中,四名涉案警察中的唯一亞裔警員邵都(Tou Thao),7日被判四年九個月監禁,是這起警察執法過當致死案最後一位被定罪的明尼亞波利斯警察。

美聯社報導,邵都7日在法庭引述聖經、毫無悔意;他強調眾人圍觀白人警察沙文(Derek Chauvin)跪壓非裔佛洛伊德九分半鐘時,他只擔任「禁止逾越」警察執法區的「人形警示牌」(human traffic cone);7日在判決庭上,他再度強調,他絕對無意傷害任何人,「這些罪過我一條都沒犯過,我的良心很清明,我不會當猶大,也不會為了自保,加入暴民的行列或出賣我的上帝。」

他說在獄中340天,更堅定了他的基督信仰,但是佛洛伊德之死絕不是他的責任,他引述了一大段聖經故事,把自己比做承受了諸多虛假指控、為世人受苦的約伯(Job)和耶穌。

但是,5月定他罪的法官卡希爾(Peter Cahill)沒有理會這套說詞,說「我希望聽到的不是傳教。經過三年的反省,我指望聽到更多一點懺悔之聲。」

因為邵都毫無悔意,卡希爾判處邵都57個月徒刑。該州法律對類似案情的處罰一般是48個月,檢方求刑51個月,邵都的律師保羅(Robert Paule)請求判處41個月。

邵都在同案違反民權的聯邦控案中被判三年半徒刑,上訴法院4日維持原判,與7日的刑事判決可同時服刑,因此他要先回到聯邦監獄,才能轉到明尼蘇達州監獄,再坐幾個月牢。

保羅告訴法官,邵都是有家庭的好男人;他說,民、刑兩案都會上訴。

助理檢察長艾爾綴吉(Erin Eldridge)引述佛洛伊德死前高喊的那一句「我無法呼吸了」,凸顯邵都的罪行:眼看著被羈押的人死去,還不准別人前去搶救,尤其當場就有受過急救訓練的消防員,卻眼睜睜看著這樁震驚世人的慘事發生,這分明就是「促成佛洛伊德死亡」。

卡希爾在判決書上也強調,邵都此舉阻擋了圍觀群眾搶救佛洛伊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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