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山屋遺留垃圾造成環境髒亂違者追查開罰
國家公園署各管理處近期巡查避難山屋時,發現部分民眾在山屋遺留垃圾、造成環境髒亂。國家公園署強調,山屋是登山行程中重要的避難設施,民眾不得占用、留置物品或垃圾等不當使用,違者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六款:「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處分,對於違法者近年來已開罰七件。
國家公園署表示,在取締外也將邀請山友團體合作,向山友宣導提升環境倫理意識。未來若山屋使用者無法做好自主管理,國家公園山屋將研議收取生態環境影響費,以維護生態自然環境。
為維護國家公園避難山屋重要設施,國家公園署呼籲大家不占用、不破壞、不堆置垃圾廚餘以免影響生態環境,大家一起來守護臺灣的美好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