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4月起開徵 5/2前六大管道繳納

使用牌照稅4月起開徵 5/2前六大管道繳納

102年度使用牌照稅4月起開徵,各地方稅務局已陸續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限至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不過,開放納稅義務人自3月27日起,就可以透過六大繳稅管道繳納,最晚到5月2日24時以前完成繳稅,都不會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102年度使用牌照稅件數較去(101)年成長2.08%,金額達到543億,增加2.12%。車主如果沒有收到繳款書,可自行向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由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是依照行車執照登記地址,或納稅義務人申請的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郵寄,因此如果地址改變,須自行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可透過六大管道繳納牌照稅,包括長期約定轉帳;使用信用卡或活存帳戶的電話語音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存帳戶的網際網路轉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2萬元以下可至7-ELEVEN、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商店繳稅;或是郵局以外的金融機構代收稅款。 稅務局指出,無論是使用自動櫃員機、活存帳戶、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繳納使用牌照稅,都須要有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及識別碼,而這6項資料都已列印在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中。 若是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而急須這6項資料,可以向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在5月2日24時以前,以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完成繳稅程序。逾期則只能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且每逾期2日,還要加徵1%的滯納金。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逾期未完稅的車輛,都不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或是停放,若是使用到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要依規定補稅外,還要加罰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