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透明垃圾袋 花蓮7月起推動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為促使民眾落實資源回收,提升本縣資源回收率,將於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宣導推行全縣使用透明垃圾袋為期二個月,自一○六年七月一日起全面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 二十七日在環境永續教育中心風華館舉辦「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推廣說明會」記者會,由環保局長饒忠主持,花蓮全縣清潔隊長與會。會中,饒局長除了說明花蓮本身沒有焚化爐,縣內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秀林鄉、新城鄉及瑞穗鄉等六鄉鎮市垃圾需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處理。並聽取各清潔隊及記者們提出新政策的種種疑問,並親自解答疑問。 宣導期間請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加強對未使用透明垃圾袋民眾進行破袋檢查,若含資源回收物三件以上者,請民眾將垃圾攜回分類後,再交清潔隊清運等多管齊下方式進行。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面對越來越便利生活,製造越來越多的垃圾量。藉由使用透明垃圾袋,以目視方式代替破袋稽查,可使清潔隊員清楚且便利的看到垃圾分類的情況,落實垃圾分類與加強資源回收的執行,以達到垃圾減量及增加回收量之目的,環保局呼籲民眾即日起購買垃圾袋時可選購透明(或半透明)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