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路作業未做好安全設施 勞動局開罰三萬

使用道路作業未做好安全設施 勞動局開罰三萬

由於經常發生工地因為沒有設置好交通管制設施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台北市勞動檢查處針對多處工地實施相關勞檢,內湖區有一處工地,就因為第二次被檢查到工地人員沒有穿戴有反光帶的安全帽和背心,當場遭罰三萬元;勞檢處表示,使用道路作業雖然屬於短期、臨時性的施工,但因為作業勞工遭到外車撞擊事故頻傳,因此事業單位應依規定確實做好安全設施,他們也會持續稽查,一旦發現重複檢查後沒有改善的工地就會馬上開罰。(李書璇報導)

今(102)年5、6月份新北市、宜蘭縣、桃園縣接連發生3起工作場所從事交通指揮作業人員,遭行駛中車輛撞擊死亡的不幸事件,而臺北市內湖區在今年8、9月間,也發生2起因道路施工作業導致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意外;臺北市勞動檢查處長鄒子廉表示,已針對使用或鄰接道路作業實施專案檢查,到10月底共檢查753場,通知改善的有197項,但因為這種工程都是短期、臨時性作業,因此重複受檢比例相對不高;不過勞動檢查處10月前往內湖區檢查時,發現事業單位作業人員沒有配戴反光帶安全帽和穿顏色鮮明有反光帶施工背心,而勞動檢查處之前在八月就曾經發函通知他們改善,但事業單位仍未改善,已重複違反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勞動局當場依法裁罰3萬。

勞動局也表示,施工單位在使用道路作業前,應依交通維持計畫設置交通管制設施,以確保人員動線安全;為了防止車輛突然進入造成危害,道路作業人員應確實穿戴有反光帶的安全帽和施工背心,並設置交通引導人員或商請義交指揮交通,必要時要在前方設置電動旗手加以保護;勞動局強調會依照這些重點事項持續加強道路施工動態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