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拍片 文化部擬祭租稅優惠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台中、台南二直轄市互別苗頭爭搶做國際影視城發展基地,林揆指示文化部尋找國際策略投資人來台投資,由政府協助取得土地,並建立「協拍」機制,鬆綁建築、捷運等法規;對來台拍攝期間支出費用,文化部擬研議比照國際予稅負減免優惠,全力扶植台灣成拍攝國際級的影視產業新基地。 文化部上周向林揆簡報影視產業發展策略,外傳各縣市爭搶規劃國際影視基地,知情高層表示,北部在內湖、南崁林口、新北市都有規劃影視基地,以拍攝電視劇為主的攝影基地;而中部、南部要發展成中大型的國際影視製作基地。 高層說,我國接獲美國、大陸、日本、香港等地影視界人士意見,認台灣不論在前製、後製,甚至製作拍攝階段,皆是亞洲製作國際大片最合適的基地之一。李安導演曾告訴文化部官員,台灣山景、海景、新舊房舍、自然景觀,隨處可得,且交通1-2小時內都可到達。 高層表示,一開始不要好高騖遠納入國際影城或觀光發展等功能,應循序漸進,從中大型影視製作基地開始,尋找有意願、興趣的國際策略投資人投資,由政府提供土地,祭出相關措施,不排除與國際合組公司。林揆認為,短期應先建立「協拍」機制,協助解決相關問題,比較實際。官員表示,要建立協拍機制,須鬆綁很多法規,另國際片商在台拍攝期間支出經費,比照國際作法,可補助減免相關稅負。 據悉,台南沙崙農地占地200公頃,不僅可作國際影視基地,並可結合觀光,具「地大」優勢;而台中市除霧峰打造3.12公頃中台灣影視基地外,擬在大里軍方靶場,水湳近大肚山或成功嶺,尋找規劃至少50公頃的國際影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