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兩岸條例裁罰 可管制大陸利用網紅滲透

自由時報報導,中共涉培訓台灣網紅對台統戰,透過社交APP影響台灣青少年認知。陸委會已研議因應及反制作為,指台灣網紅若與中共黨政軍機構進行任何形式合作,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亦可用「反滲透法」嚴辦。

報導指出,國安情資掌握,中共近年來持續運用網路新媒體平台,對台灣青少年族群進行統戰宣傳及認知作戰,並透過培訓台灣網紅,於網上發表呼應中方政治立場之偏頗言論、加強兩岸歷史連結,企圖美化中國形象,並改變台灣民眾對兩岸關係的認知。

陸委會研議,這類台灣網紅倘經主管機關查證確認,未經許可與中方黨政軍機關、涉台機構等有任何形式合作,或與中方人民、團體等為政治性內容之合作,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卅三之一條規定,依法得處以行政裁罰。

若涉有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違法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妨害選舉罷免等情事,可能違反「反滲透法」涉及刑責,亦可依法查處。

官員強調,此事因涉及言論較棘手,但並非無法可管,除上述違法樣態,「反滲透法」未來可修正強化。至於中方於網路散播對台統戰內容與不實訊息,NCC已訂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將儘速推動修法作業,反制中共對台政治操作。

陸委會已協同教育部加強推動中國大陸識讀課程,並舉辦活動提醒青年學生使用「抖音」、「小紅書」可能隱含資安風險,提高台生對網路內容的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