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禁止師生出國 律師:憑什麼?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在國際肆虐,昨日台灣新增6例「境外移入」的確診案例,其中一名北部男是高中生,讓不少學校紛紛警戒,今(16)日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早已經告訴了我們所有的學校,所有學校的師生採取更嚴格的標準,在六月底開學這段時間,師生原則上都不准出國,那除了有例外,例外一定要簽奉核定才可以。對此,律師林智群質疑,「有沒有法律依據?你憑什麼?」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資料照)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資料照)

林智群指出,侯友宜這個宣布看起來很有魄力,目的是針對防疫,是好的,但適法性其實有問題,行政法處理的是政府跟人民的關係,因為政府權力很大,因為政府權力來自人民,所以任何作為,不管目的是否正確,我們還是要確認幾件事情:第一,有沒有法律依據?(你憑什麼?)第二,「行政措施」跟「目的」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他分析,如果用上面順序處理這個事情,首先,地方政府可不可以這樣做?有沒有法律依據?即使有自治條例授權市政府這樣做,要求新北市師生不能出國,但限制這麼多人出國,是「自治條例」位階可以處理的嗎?根據憲法第23條規定,限制人民權利,只能用「法律」位階,自治條例是不行的,那市政府做這樣宣告,其實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那如果沒有法律依據,就不用討論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的問題了。

林智群說,他很肯定侯友宜這個作為,因為確實對防疫有幫助,不過法律人關心的是,政府作為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只看結論,可能會覺得他故意唱反調,其實不是,限制誰出境這件事情應該是中央防疫中心才有這個權力,它來宣布比較適合,不過現行法律的文字過於模糊,當然是給行政部門彈性,不過相對的就是讓行政部門取得一個空白支票,可以發布一堆限制人民權利的措施,當然在現在「防疫高於一切」的氛圍下,人民都會支持,不過法律人關心的,永遠是「國家權力」節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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