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11位女童拍不雅照數百張 永和跆拳教練認罪改判26年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呂姓跆拳道教練,2013年7月間至2022年10月底,涉嫌對11名未成年女學員性侵、猥褻,並用手機拍攝不雅照片達數百張,直到其中一名被害人向母親反應並聯繫其他被害人家長報警,才讓這起案情曝光。新北地院今年1月判決29年6月;高等法院今(28)日宣判,考量呂男全部認罪、有賠償意願等,改判26年徒刑。

高等法院判決指出,呂姓教練在高院審理期間坦承犯罪,亦與卷內各項事證相符,罪行堪以認定。合議庭指出,呂男長期利用被害人受監督、指導修習跆拳道機會,對被害人為猥褻及性侵行為,甚至拍攝不雅照片,被害人受限於支配服從關係,迫於權勢而屈從順服,以致於沒有表示拒絕或反抗。

高院表示,呂男犯行造成被害人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嚴重受不良影響,使被害人心理長久種下陰霾,所生損害重大,又本案被害人多達11名,呂男拍攝不雅照高達數百張,所犯罪數共109罪,期間橫跨數年、情節顯屬重大。

至於撤銷改判理由,高院說明,原審認定呂男是「引誘」被害人作出不雅行為,容有未洽,應為受限於教練與學員間「支配服從關係」,與受勾引、引誘而同意情形不同。量刑方面,高院指出,呂男未善盡教練責任,對心智未成熟兒童做出上述犯行,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嚴重不良影響,亦辜負家長信任,犯罪惡性重大。

此外,呂男起初否認犯行,但被檢警從扣案電腦、手機還原出被刪除的不雅照片後,始於偵查及一審期間坦承部分犯行;直到高院審理時,呂男已坦承全部犯行,並表示有意願賠償被害人,合議庭審酌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無前科、被害人家長無調解意願等,改判26年徒刑,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原文出處:快新聞/侵犯11位女童拍不雅照數百張 永和跆拳教練認罪改判26年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NONO涉性侵6女「惡行曝光」被起訴 朱海君現身說話了
麵包師性侵殺害女大生冤獄19年? 最高法院撤銷再審「是共犯」
兒遭控性侵前女友還找黑道施壓 林姿妙11字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