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公平競爭環境 菲對外國科技巨頭徵12%數位增值稅
菲律賓稅務機構今天(3日)表示,將針對亞馬遜(Amazon)、Netflix、迪士尼(Disney)和Alphabet等科技巨頭,加徵12%的數位服務增值稅,此舉將為菲律賓國內的實體店家提供公平競爭環境。
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2日把針對串流服務和線上搜尋引擎等非住民數位服務供應商,課徵增值稅的措施,簽署成為法律。
菲律賓國稅局(BIR)專員盧馬庫依(Romeo Lumagui)在聲明中表示:「這將促進從菲律賓消費者身上獲利的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公平的競爭環境可以帶來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國稅局表示,在此之前只有國內數位服務供應商要支付12%的增值稅。
Netflix亞太區發言人在電子郵件中表示,該公司目前沒有發表聲明。迪士尼、Google和亞馬遜沒有回應置評要求。
總統新聞辦公室表示,菲律賓政府企圖在2025至2029年之間從增值稅徵收1,050億披索(約19億美元)。他們計劃提撥5%的收入來資助菲律賓創意產業的計畫。
總統新聞辦公室補充說,教育和公益服務將豁免加徵增值稅。
菲律賓國稅局表示,如果外國公司提供的數位服務在菲律賓這個東南亞國家被消費,將被視為在菲律賓提供。
自疫情爆發以來,科技巨頭在東南亞的使用率提升,但它們也面臨日益嚴格的財政稅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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