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被控洗澡燙傷嬰兒 被害人父母請求重判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蘇姓女子受託照顧嬰兒,涉嫌在洗澡時未注意水溫導致男嬰燙傷。士院今天開庭審理,被害人母親哭求法院重判、保護下一代,蘇女則辯稱不是故意的,願盡力賠償。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家住台北市士林區的蘇女去年2月受託照顧當時滿月的男嬰,同年4月13日不滿男嬰哭鬧不止,出手毆打男嬰臉部。

去年4月14日晚間,蘇女為男嬰洗澡,未試探水溫即將男嬰浸泡熱水,導致男嬰受有背部、臀部、腿部二至三度燙傷,占體表面積13%;男嬰因而受有左腳燙傷後疤痕增生及攣縮等重傷害,蘇女涉嫌業務過失重傷害等罪嫌。

士林地方法院上午開庭,勘驗男童近日行走影像。公訴檢察官指出,男童左腳拇指明顯變形,行走不穩、嚴重傾斜,已達重傷害程度;蘇女辯護人則說,男童現為1歲9月大,行走符合學步期狀況,跑步時左腳拇指也能服貼地面。

被害男童父親表示,就算無心之過的傷害也要付出代價,希望台灣法律保護應該保護的人,希望法律能夠警惕未來所有照顧小孩的人,讓社會大眾知道無論加害者是否有心,法律都會保護小孩。

被害男童母親陳述時全程哽咽,表示身為新手父母戒慎恐懼,才透過月子中心介紹蘇女照顧小孩,沒想到當時的信賴託付換來如今的不聞不問,令人十分心寒。

男童母親說,孩子出事後再也無法睡過夜,時不時都會被痛醒,不管再熱再悶總得穿著壓力襪,現在還會指著腳說痛痛,父母也不知道這沒有盡頭的路何時才可以結束,甚至罹患憂鬱症,得藉由藥物才能夠入睡。

男童母親祈求法官重判蘇女「抓去關」,保護她的兒子也保護其他幼兒,畢竟不管是蓄意還是過失,都是小孩一輩子無法承受、抹滅的重傷害,希望法官保護下一代健康平安長大。

蘇女則辯稱,一開始有關心小孩,但對方要她交代行蹤、父母住處,讓她非常害怕。蘇女說,真的做錯事,但不是故意的,她非常喜歡小孩,至今還是默默追蹤男童父母臉書關心小孩,願認真工作賠償,請求從輕量刑。

合議庭諭知全案辯論終結,11月14日上午宣判。(編輯:張銘坤)1081017